韓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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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非子》是戰國時期著名思想家、法家韓非的著作總集。 《韓非子》 是在韓非逝世後,後人輯集而成的。據《漢書·藝文志》著錄《韓子》五十五篇,《隋書·經籍志》著錄二十卷,張守節《史記正義》引阮孝緒《七錄》(或以爲劉向《七錄》)也說“《韓非子》二十卷。”篇數、卷數皆與今本相符,可見今本並無殘缺。 著作中許多當時的民間傳說和寓言故事也成爲成語典故的出處。

  韓非(約前280~233),戰國時期韓國人,爲韓國公子,與李斯同學于荀子,喜好刑名法術之學,爲法家學派代表人物。

  全書由五十五篇獨立的論文集輯而成,大都出自韓非之手,除個別文章外,篇名均表示該文主旨。其學說的核心是以君主專制爲基礎的法、術、勢結合思想,秉持進化論的曆史觀,主張極端的功利主義,認爲人與人之間只有利害而沒有仁愛,強調以法治國,以利用人,對秦漢以後中國封建社會制度的建立産生了重大影響。該書在先秦諸子中具有獨特的風格,思想犀利,文字峭刻,邏輯嚴密,善用寓言,其寓言經整理之後又輯爲各種寓言集,如《內外儲說》、《說林》、《喻老》、《十過》等即是。

  史載,韓非口吃,不善言談,長于著書,使秦之時,被同學李斯等讒言所害,入獄,後服毒自殺。司馬遷說“韓非囚秦,《說難》、《孤憤》”。韓非雖口不善辯,然下筆洶湧,鞭辟入裏;語言簡潔,又不乏生動活潑之態。韓非寡言少語之際,遭同窗暗算之時,有更多的時間和機會對社會進行冷峻犀利的觀察,個中滋味,豈足爲外人道!觀此書,明司馬之意,知韓子之文,暢“無情”之法治,有所本矣!

  《韓非子》注本中,重要的有清王先慎的《韓非子集解》,近人梁啓雄的《韓子淺解》,以及今人陳奇猷《韓非子集釋》等。今據《四部叢刊》本整理。

韓非子的主要觀點

  • 韓非注意研究曆史,認爲曆史是不斷發展進步的。而且他認爲如果當今之世還贊美“堯、舜、湯、武之道”“必爲新聖笑矣”。因此他主張“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韓非子·五蠹》),要根據今天的實際來制定政策。他的曆史觀,爲當時地主階級的改革提供了理論根據。
  • 對于民衆,他吸收了其老師荀子的“性本貪”理論,認爲民衆的本性是“惡勞而好逸”,要以法來約束民衆,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未萌”。因此他認爲施刑法恰恰是愛民的表現。(《韓非子·心度》)。容易讓人忽視的是韓非是主張減輕人民的徭役和賦稅的。他認爲嚴重的徭役和賦稅只會讓臣下強大起來,不利于君王統治。
  • 對于君主,他主張“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韓非子·物權》),國家的大權,要集中在君主(“聖人”)壹人手裏,君主必須有權有勢,才能治理天下,“萬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諸侯者,以其威勢也”(《韓非子·人主》)。爲此,君主應該使用各種手段清除世襲的奴隸主貴族,“散其黨”“奪其輔”(《韓非子·主道》);同時,選拔壹批經過實踐鍛煉的封建官吏來取代他們,“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將必發于卒伍”(《韓非子·顯學》)。
  • 對于政治,韓非主張改革和實行法治,要求“廢先王之教”(《韓非子·問田》),“以法爲教”(《韓非子·五蠹》)。他強調制定了“法”,就要嚴格執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有度》)。
  • 對于臣下,他認爲要去“五蠹”,防“八奸”。

所謂五蠹,就是指:

1、學者(指儒家);

2、言談者(指縱橫家);

3、帶劍者(指遊俠);

4、患禦者(指依附貴族並且逃避兵役的人);

5、商工之民。他認爲這些人會擾亂法制,是無益于耕戰的“邦之蟲”,必須鏟除。

所謂“八奸”,就是指:

1、“同床”,指君主妻妾;

2、“在旁”,指俳優、侏儒等君主親信侍從;

3、“父兄”,指君主的叔侄兄弟;

4、“養殃”,指有意討好君主的人;

5、“民萌”,指私自散發公財取悅民衆的臣下;

6、“流行”,指搜尋說客辯士收買人心,制造輿論的臣下;

7、“威強”,指豢養亡命之徒,帶劍門客炫耀自己威風的臣下;

8、“四方”,指用國庫財力結交大國培養個人勢力的臣下。這些人都有良好的條件威脅國家安危,要像防賊壹樣防備他們。

  • 《韓非子》書中記載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諱疾忌醫”、“濫竽充數”、“老馬識途”等等。這些生動的寓言故事,蘊含著深隽的哲理,憑著它們思想性和藝術性的完美結合,給人們以智慧的啓迪,具有較高的文學價值。
  • 韓非用人口增長速度快于生活資料增長速度的人口理論來說明“當今爭于力氣”,認爲人口是按幾何級數增加的,即五子二十五孫論(今人有五子不爲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是以人民衆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雖倍賞累罰而不免于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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