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司法行政/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通知
【標題】: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通知
【頒佈方】:國務院
【頒佈日期】:19990506
【實施日期】:19991001
【類別】:司法行政
【內容】:施實關行中院國國通貫於行共人施中國議》共民共和共華中【章名】 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以下簡稱行政復議法》已於1999年4月29日經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將於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保證行政復議法全面、正確地實施,並以此促進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從嚴治政,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政府,是各級行政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政府法制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地方各級政府、國務院各部門對行政復議法的實施要給予高度重視,切實做好各項實施工作。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從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嚴格依法行政的高度認識行政復議法的重要意義,扎扎實實地學習好、宣傳好行政復議法
行政復議是行政機關自我糾正錯誤的一種重要監督制度。行政復議法在總結1990年國務院制定的《行政復議條例》施行以來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行政復議制度,主要是:擴大行政復議範圍,進一步加強行政復議制度在解決行政爭議方面的作用;簡化行政復議申請程式,更充分地體現便民原則;賦予當事人對規範性檔監督機制的啟動權;確立國務院受理涉及國務院部門和省級政府的行政復議案件並作出最終裁決的制度,加強了國務院對所屬各部門和省級政府的監督;嚴格了行政機關不履行行政復議職責的法律責任。行政復議法是繼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之後又一部規範政府行為的重要法律,不僅對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而且對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促進依法行政,從嚴治政,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廉政建設,密切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關係,維護社會穩定,都有重大意義。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都要從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嚴格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行政復議法的重要意義,認真學習行政復議法,深刻領會它的精神實質,增強依法行政的自覺性,提高依法行政水準。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都要對學習、宣傳、貫徹行政復議法作出具體部署,狠抓落實。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宣傳輿論工具,採取各種生動活潑的形式,向廣大人民群眾廣泛深入地宣傳行政復議法,做到家喻戶曉,使人民群眾熟悉行政復議制度,學會用它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結合實施行政復議法,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和具體辦理行政復議事項的人員的培訓。縣級以上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的法制工作機構要在本級政府或者本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本地方、本部門的學習、宣傳、培訓工作。
二、嚴格依照行政復議法開展行政復議工作
行政復議法對行政復議的範圍、申請、受理、決定、法律責任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縣級以上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都要嚴格執行這些規定,認真履行行政復議職責。對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範性檔的審查、處理以及縣級政府對行政復議申請的轉送,各地方可以依照法定許可權,作出具體規定。要在總結行政復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復議決定備案制度,抓緊修訂行政復議文書的規範格式,進一步完善行政復議、應訴統計制度。對行政復議法的具體應用問題,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的規定具體承辦。
三、加強對行政復議活動的監督檢查
行政復議法對行政復議活動監督作了明確規定,並對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縣級以上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要依法加強對行政復議活動的監督。要把是否依法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是否按照規定轉送行政復議申請以及是否依法審查並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等情況作為重點進行檢查,一旦發現對行政復議申請該受理的不受理、該作決定的不作決定以及“官官相護”或者嚴重不負責任等情況,必須嚴格依法查處,堅決予以糾正;該追究法律責任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首先要追究負責人的法律責任。縣級以上政府的法制工作機構要根據本級政府的統一部署,具體組織、承擔對行政復議的監督檢查工作。政府法制工作機構發現下級政府或者本級政府工作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在法定期限內不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對申請人打擊報復或者有違反行政復議法的其他行為的,應當向本級政府或者同級行政監察部門提出處理建議。接受建議的行政機關要依照行政復議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2個月內作出處理。
四、為行政復議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行政復議法規定:“行政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行政復議活動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本機關的行政經費,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行政復議是行政機關自我糾正錯誤的活動,有錯必糾是行政機關應盡的責任。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及其辦理行政復議事項的法制工作機構都要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依法積極辦理行政復議案件,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行政復議活動經費要列入行政機關正常的行政經費,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給予保證。在行政機關的行政經費中,行政復議活動經費要單獨列支,不得挪作他用。對具體辦理行政復議事項的法制工作機構辦理行政復議事項必須的設備、工作條件,行政復議機關要給予保障。
五、通過實施行政復議法,進一步加強政府法制建設,提高依法行政水準
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是党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並明確要求“一切政府機關都必須依法行政”。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行政機關能否嚴格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對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有著決定性的意義。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批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政府要加強行政立法工作,強化執法監督,推進依法行政,並明確地把從嚴治政,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政府作為今年國務院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要著重抓好的三件大事之一。這種新的形勢,對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新時期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強政府法制建設真正放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議程。當前,要通過實施行政復議法,使政府的立法工作、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等政府法制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
行政復議工作是一項法律性、專業性都很強的工作,數量大、涉及面廣,需要有一個熟悉法律和行政管理、又相對比較超脫的機構具體辦理行政復議事項。行政復議法規定:“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復議職責的行政機關是行政復議機關。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具體辦理行政復議事項,履行下列職責:(一)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二)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取證,查閱檔和資料;(三)審查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與適當,擬訂行政復議決定;(四)處理或者轉送對本法第七條所列有關規定的審查申請;(五)對行政機關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依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提出處理建議;(六)辦理因不服行政復議決定提出行政訴訟的應訴事項;(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按照這些規定,行政機關的法制工作機構在行政復議活動中承擔著很重要的責任,能否全面、正確地履行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職責,直接關係著行政復議制度的實施和行政機關的形象。法制工作機構要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履行法定職責。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和政府各部門都要按照國務院這次機構改革中加強法制工作的精神,進一步加強法制工作機構建設,建設一支政治強、作風硬、業務精的法制工作隊伍,使法制工作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配備同本地方、本部門政府法制工作(包括行政復議工作)任務相適應,並為法制工作機構開展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充分發揮其協助本級政府或者本部門的行政首長辦理法制事項的參謀、助手作用。
各地方、各部門接到本通知後,要結合本地方、本部門的實際情況,認真研究、落實。行政復議法實施中的有關重要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時效】:
【序號】: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