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憲法及組織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國務院提請審議授權深圳市制定深圳經濟特區法規和規章的議案的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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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國務院提請審議授權深圳市制定深圳經濟特區法規和規章的議案的決定

【頒佈方】:全國人大

【頒佈日期】:19890404

【實施日期】:19890404

【類別】:憲法及組織法

【內容】:請審院制決經議和的國人和關圳規審市市章的特經規大章於務特規深定經圳深院圳議提深定審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提請授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別制定深圳經濟特區法規和深圳經濟特區規章的議案,決定: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深圳市依法選舉產生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後,對國務院提出的上述議案進行審議,作出相應決定。

【時效】:

【序號】: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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