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莊公二十四年 的原始碼
←
莊公二十四年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沒有權限編輯
頁面
命名空間的頁面。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引經據典/內容頂部}} '''莊公·莊公二十四年''' 作者:左丘明 【經】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宮桷。葬曹莊公。夏,公如齊逆女。秋,公至自齊。八月丁醜,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婦觌,用幣。大水。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陳。赤歸于曹。郭公。 【傳】二十四年春,刻其桷,皆非禮也。禦孫谏曰:「臣聞之:『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納諸大惡,無乃不可乎!」 秋,哀姜至。公使宗婦觌,用幣,非禮也。禦孫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贽不過榛栗棗修,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贽,是無別也。男女之別,國之大節也。而由夫人亂之,無乃不可乎!」 晉士蒍又與群公子謀,使殺遊氏之二子。士蒍告晉侯曰:「可矣。不過二年,君必無患。」 ==翻譯== 二十四年春季,又在桓公廟的椽子上雕花,這件事與去年廟柱上塗紅漆都是不合禮制的。禦孫勸阻說:“下臣聽說:‘節儉,是善行中的大德;奢侈,是邪惡中的大惡。’先君具有大德,而君王卻把它放到大惡裏去,恐怕不可以吧?” 秋季,哀姜來到魯國,莊公讓同姓大夫的夫人相見,相見時用玉帛作爲見面禮,這是不合于禮的。禦孫說:“男人相見的禮物,大的是玉帛,小的是禽鳥,用東西來表明等級。女人相見的禮物,不超過榛子、栗子、棗子、幹肉,以表示誠敬而已。現在男女用相同的相見禮,這是沒有區別了。男女的區別,是國家的大法,由于夫人而搞亂了,恐怕不可以吧!” 晉國的士..又和公子們策劃,讓他們殺了遊氏的兩個兒子。士..告訴晉獻公說:“行了。不超過兩年,君王就不必擔心了。” {{引經據典/內容底部}}
返回至
莊公二十四年
。
導覽選單
管理员登录
操作和工具
关闭菜单
個人工具
尚未登入
對話
貢獻
登入
搜尋
命名空間
頁面
討論
變體
檢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更多
導覽
首頁
生活類實用查詢
學習類實用查詢
工作類實用查詢
旅行類實用查詢
休閑類實用查詢
網路類實用查詢
通信類實用查詢
最近變更
隨機頁面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快捷導航
IP地址搜尋定位
Emoji😄辭典📕
Emoji✂️複製📋
國語字典
國語辭典
國語大詞典
成語詞典
台灣數據集
香港數據集
中國企業數據集
各國企業數據集
📱 行動版
|
電腦版 💻
2009-2024 v1.22 a-j-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