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統計/GDP是怎麼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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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DP的核算原理

  GDP是國內(或地區)生產總值的英文縮寫。它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GDP有三種表現形態,即價值形態、收入形態和產品形態。從價值形態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全部貨物和服務價值超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資產貨物和服務價值的差額,即所有常住單位的增加值之和;從收入形態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創造並分配給常住單位和非常住單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從產品形態看它是最終使用的貨物和服務減去進口貨物和服務。在實際核算中,GDP的三種表現形態表現為三種計算方法,即生產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種方法分別從不同的方面反映GDP及其構成。 (1)生產法是從生產過程中生產的貨物和服務總產品價值入手,剔除生產過程中投入的中間產品的價值,得到增加價值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為:增加值=總產出-中間投入。將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增加值相加,得到GDP。(2)收入法也稱為分配法。按收入法計算GDP是從生產過程創造收入的角度,對常住單位的生產活動成果進行核算。按照這種計算方法,增加值由勞動者報酬、生產稅淨額、固定資產折舊和營業盈餘四個部分組成。計算公式為:增加值=勞動者報酬+生產稅淨額+固定資產折舊+營業盈餘。國民經濟各部門的增加值之和等於GDP。 (3)支出法是從最終使用的角度反映GDP最終使用去向的一種方法。最終使用包括貨物和服務的最終消費支出、資本形成總額、貨物和服務淨出口三部分,計算公式為:GDP=最終消費支出+資本形成總額+貨物和服務淨出口。三種方法分別從不同的方面反映GDP及其構成。目前我市在GDP年度核算中同時採用這三種方法進行核算,互相驗證,以確保數位的準確性。

2、GDP的計算方法

  實際核算中,GDP就等於國民經濟各部門的增加值之和。我們現行的GDP基本上是按國際通行的核算原則,對各種類型資料來源進行加工計算得出的。主要資料來源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統計資料,包括統計局系統的統計資料,如農業、工業、建築業、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勞動報酬、價格、住戶收支統計資料,其他有關部門的統計資料,如交通運輸、貨物和服務進出口、國際收支統計資料;第二部分是行政管理資料,包括財政決算資料、工商管理資料等;第三部分是會計決算資料,包括銀行、保險、航空運輸、鐵路運輸、郵電通信系統的會計決算資料等。統計資料在越來越多的領域採用抽樣調查方法和為避免中間層次干擾的超級匯總法。基本計算方法採用國際通用的現價和不變價計算方法。 收入法計算GDP是從生產過程創造收入的角度,對常住單位的生產活動成果進行核算。它由勞動者報酬、生產稅淨額、固定資產折舊和營業盈餘四個部分組成。

  勞動者報酬是指勞動者從事生產活動所獲得的全部收入。它包括勞動者獲得的各種形式的工資、獎金、津貼和其他收入,既包括貨幣形式的,也包括實物形式的。對於個體勞動者來說,其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和經營利潤不易區分,這兩部分統一作為勞動者報酬處理。

  生產稅淨額是指生產稅減補貼的差額。生產稅大致包括銷售稅金、進成本稅及各種附加和規費,補貼視為負稅處理,包括政策虧損補貼、糧食系統價格補貼、外貿企業出口退稅收入等。

  固定資產折舊反映了固定資產在當期生產中的轉移價值。企業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按實際計提的折舊計算;不計提折舊的單位,如政府機關等按統一規定的折舊率計算虛擬折舊。

  營業盈餘相當於企業的營業利潤加上生產補貼,但要扣除從利潤中開支的工資和福利等。

3、GDP資料的品質控制

  在GDP核算方法上,經過近幾年的改革、完善,逐步形成了一套嚴密的核算體系和科學的品質控制辦法。目前較常用的是:1、利用相關指標進行驗證;一是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變化情況:二是看GDP增幅與工農業總產值、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固定資產投資完成額、財政收入等主要經濟指標增幅是否相適應;三是看人均GDP的增幅與農民人均純收入、職工平均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是否相適應。2、對不同行業的增加值率進行控制,確定上下限,一般控制在規定的幅度之內。3、GDP是對整個國民經濟的核算,不同于傳統的1+1=2的匯總模式,在核算過程中還運用了抽樣調查和有關部門的資料,;同時,每次重大普查結束後,都要根據普查結果對相關行業資料進行驗證和調整。

  要達到統計結果的客觀公正,首先要保證原始資料的準確性。為此,我們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第一,採用抽樣調查方法。傳統的統計調查方法以全面報表為主,基層單位向政府統計部門報送報表,然後層層匯總到統計局。這種調查方法涉及單位多,需要大量統計人員,有限的資源無法保障對他們進行必要的統計技能的培訓,因而無法保證基層統計資料的準確性。抽樣調查涉及的單位少,需要的統計調查人員相對較少,統計部門有能力進行統計技能培訓,從而能夠提高基層統計調查資料的品質。目前,糧食產量、棉花產量、城鄉住戶調查、價格調查、1%人口調查、規模以下工業等統計領域採用了抽樣調查方法。全國首次經濟普查之後,將在服務業擴大建立抽樣調查制度,擬對廣告諮詢、物業管理、律師服務、會計師服務等服務業企業採取抽樣調查方法。第二,採用超級匯總法。為了避免統計調查資料在層層匯總過程中的人為干擾,國家統計局對一些重要的基層統計報表採取了直接匯總的方法,比如規模以上工業經濟效益指標、大型批發零售餐飲業的財務狀況、糧食產量和農民收入等抽樣調查資料已經採用的了這種匯總方法。第三,加大執法力度。對虛報、瞞報、拒報或干擾統計資料等統計違法現象進行查處。這些措施對於維護統計資料的客觀性起到了較好的作用。

二、用歷史的觀點科學評價GDP

  GDP產生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逐漸被世界各國所採用。我國自1985年建立GDP核算制度,1992年之後逐步建立起一套新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GDP成為核心指標。作為一個國家或地區一定時期內社會經濟活動成果的集中體現,目前,這一指標已成為各級政府制定經濟發展計畫和戰略目標的重要依據,並成為家喻戶曉、世人關注的經濟"晴雨錶"。

  GDP的積極效應是多方面的。改革開放以來,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正確路線指引下,GDP的高速增長,不僅使我國人民的物質生活得到了極大改善和豐富,增強了我國的國際競爭力和吸引力,而且極大地提升了我國的國際政治地位。

  但是,GDP也是一個有很大局限性的指標。隨著資源和環境問題的日益加重,GDP越來越暴露出它的缺陷:GDP核算只反映了經濟運行的過程與結果,未體現經濟活動對自然資源的消耗和對環境造成污染的代價,它僅能反映經濟活動中"貨幣化"的部分,體現經濟發展、繁榮的一面,而不反映對資源、環境的消極影響的一面;它將各種社會行為引發的財富都計入了GDP增長之中,而不考慮不好的社會行為對社會發展的惡劣影響。因此,僅就GDP來看,它容易過高地估計經濟規模和經濟增長,給人一種不全面的社會經濟圖像。特別是對依賴于開發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產資源和森林資源獲得重要收入的發展中國家和地區來說,這些缺陷尤為突出。主要表現在:

  首先,未考慮自然資源消耗成本。經濟活動要開發利用自然資源,GDP只核算了經濟活動對自然資源的開發成本,卻沒有計算自然資源本身的價值,即自然資源耗減成本,造成自然資源無價或低價,其結果高估了當期經濟生產活動新創造的價值。

  其次,未考慮環境降級成本。經濟活動往往造成環境污染,引起環境品質的下降,亦稱環境降級成本。GDP核算一方面沒有扣減環境降級成本,即環境污染的代價,另一方面將環境保護支出作為生產活動來反映,從兩個方面增了GDP。結果是污染物排放越多,GDP越大;環境保護支出越多,GDP也越大。

  另外,GDP是流量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年新增多少財富。資產是存量概念,指一共有多少財富。現行GDP統計對沒有效益的經濟活動也照算不誤,比如把這棟辦公樓炸掉再修一棟一模一樣的,GDP也會增加一塊。這是先減少存量再增加流量,不是完整意義的增加財富。這種情況現實中的確存在,因此還應建立一個資產指標,衡量財富的積累。在注重財富的積累方面,西方國家很值得我們借鑒。他們的GDP增長率不高,但是財富積累很快。中國的情況與西方國家正相反,GDP增長率很高,但是財富損失得也快,缺乏積累財富的觀念。這實際上是對經濟增長理解的偏差所致。高估的GDP將導致對自然資源的過度消耗和對環境的嚴重污染,導致自然資源與環境狀況惡化,人類的生存條件受到威脅,經濟發展不可持續。

  三、科學發展觀呼喚綠色GDP

  綠色GDP在理論界的提出已有一段時期,但科學發展觀的提出使它的意義凸顯出來。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了"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和"五個統籌"的新發展戰略,其核心貫穿了"以人為本"的治國方略和執政理念。大家逐步注意到,在對我國可持續發展的定量評估的理論與實踐方面,目前使用的經濟指標和核算體系暴露出重大缺陷,以此來評估發展問題,難免會背離可持續發展的軌跡。

  在這樣的背景下,實行綠色GDP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就進一步顯現出來。必須把資源成本和環境成本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以從根本上改變黨政領導的政績觀,推動粗放型增長模式向低消耗、低排放、高利用的集約型模式轉變,從而真正把可持續發展戰略落實到經濟建設的各個層面、各個領域。可以說,綠色GDP概念的提出,找到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有效利用資源的一個結合點。實行綠色GDP成為貫徹落實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新發展思路的一個切入點。

1、綠色GDP的基本含義

  綠色GDP, 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在考慮了自然資源與環境因素之後的經濟活動的最終成果,是按照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在當前的生產力和社會發展水準條件下,扣除了環境成本和資源成本後的GDP總量、速度及其構成。通俗地講,就是在GDP的基礎上扣除對資源(主要包括土地、森林、礦產、水)、環境(包括生態環境、自然環境、人文環境等)的破壞性影響後的餘額(是在GDP的基礎上進行扣減而來的,有人也這麼比喻:灰色GDP-黑色GDP=綠色GDP),是經濟"淨"增長的概念,能更好地體現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綠色GDP占GDP的比重越高,表明國民經濟增長的正面效應越高,負面效應越低,反之亦然。應該說,綠色GDP是GDP的補充和完善,體現了經濟與自然的可持續發展程度。

  綠色GDP包含三個基本要點:(1)它反映滿足可持續要求的發展,即體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2)它是在現有生產力和社會發展水準條件下的"綠色",是適合當前定量計算的綠色;(3)它是在扣除了環境成本和資源成本後的"GDP",是對GDP核算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和補充。

2、目前綠色GDP核算狀況

  改革現行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使綠色GDP核算從理論走向實踐有相當大的難度。首先,必須對資源耗減和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進行量化估價,找到它們正確的價格表現形式,這是一個非常困難的課題。其次,GDP、綠色GDP屬流量範疇,而資源環境屬存量範疇,如何實現流量和存量的銜接同樣需要我們認真面對。目前資源環境的基本核算通過兩種手段來實現,一是實物量核算,二是價值量核算。價值量核算要建立在實物量核算的基礎上,我國正在進行自然資源和環境的實物量核算研究,目的是為開展以綠色GDP為核心的國民經濟核算作準備。價值量核算中,從理論上來講,能夠市場交易的資源用市場交易價格來估價,不能交易的通過未來收益來估價,污染按治汙成本來估價,其實價格問題很複雜,涉及部門多、品種多,操作起來有一定的難度。目前國際上還沒有成熟的做法可以借鑒,在歐洲,一些學者主張進行實物測量,比如空氣中含有多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質以及礦產等資源的損失等,但不主張貨幣化。由於缺乏統一的核算方法和標準,資料資料來源基礎薄弱,實際工作中難以操作,目前國際上綠色GDP核算也仍只作為研究性工作,雖然有許多學術機構在測算綠色GDP,但還沒有一個國家的政府公佈過綠色GDP。

  在我國,此項工作也仍處於研究探索階段,需要多部門的參與和配合。近兩年來,國家統計局十分重視綠色GDP核算工作,就建立"中國環境與經濟綜合核算體系"和開展綠色GDP核算做了許多基礎性研究工作:1、在最近出版的《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2002年文本)中新設置了附屬帳戶--自然資源實物量核算表,制定了核算方案,試編了2000年全國土地、森林、礦產、水資源實物量表;2、正在組織進行國家社科基金專案"中國環境與經濟綜合核算體系"的課題研究,參加本課題研究的部門有:國土資源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局、國家環保總局、北京大學和人民大學等;3、與挪威統計局合作,編制了1987、1995、1997年中國能源生產與使用帳戶,利用可計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分析並預測未來二十年中國能源使用、大氣排放趨勢;4、在黑龍江省、重慶市、海南省分別進行了森林、水、環境保護支出等項目的核算試點。以上這些工作都在為今後開展綠色GDP核算奠定基礎。

  雖然短期內在全國建立比較規範、完善、科學的綠色GDP的核算制度,正式開展實施這項工作還有相當大的難度,但由於其所具有的優越性,開展綠色GDP核算肯定是一個發展方向。我們要吸收國內外的先進經驗和方法,把定性研究和定量分析結合起來,抓緊建立健全相關的監控、預警和考核體系。無論是定性還是定量、精確還是粗略,只要能儘快在社會經濟發展與相應的環境資源代價之間建立起某種對比關係,從而為政府、企業與公民的發展、生產與消費決策提供有益參考,就可以說是取得了巨大的進步。綠色GDP的用意在於"綠化"經濟。也許在不久的將來,我們就能既看到準確的GDP增長資料,又看到這一資料背後的環境成本,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根本要求提供科學的量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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