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憲法及組織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縣級直接選舉工作問題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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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縣級直接選舉工作問題的決定

【頒佈方】: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佈日期】:19800212

【實施日期】:19800212

【類別】:憲法及組織法

【內容】:問員接人常問會直全題題選人國縣選委級問表大大委關舉直直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了民政部部長程子華關於全國進行縣級直接選舉試點情況和今年縣級直接選舉工作部署的報告。會議認為,為了做好縣級直接選舉工作,必須認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有準備、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決定今年上半年全國各地應繼續作好各項準備工作,各省、自治區所屬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和直轄市應當進一步進行試點,下半年分期分批地全面開展,爭取在今冬明春基本完成縣級直接選舉的任務。

【時效】:

【序號】: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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