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憲法及組織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延長本屆人民公社、鎮人民代表大會任期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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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延長本屆人民公社、鎮人民代表大會任期的決議

【頒佈方】: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佈日期】:19821119

【實施日期】:19821119

【類別】:憲法及組織法

【內容】:會關任代大大關務委民員會於、人會表于常大的常民本公代員於人會決大表大、務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從一九七九年下半年開始試點到一九八一年年底結束的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的人民公社、鎮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全國統一延長到一九八三年年底。

【時效】:

【序號】: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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