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司法行政/國務院關於認真辦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案的通知
【標題】:國務院關於認真辦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案的通知
【頒佈方】:國務院
【頒佈日期】:19820316
【實施日期】:19820316
【類別】:司法行政
【內容】:會關務會國關人認院表提表國會理民的提表通務院認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提案,很多是有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建議,反映了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認真處理好提案,對於進一步發揚民主,加強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繫,改進政府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提案,是經過大會審查並作出決議,交國務院研究辦理的.對提案進行認真研究,並作出負責的答復,是國務院的責任,也是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責任.因此,必須充分重視,嚴肅對待,決不能採取官僚主義的態度.從過去辦理提案的情況來看,總的來說,多數部門和地區是認真負責的、實事求是的.但是,也有些提案辦理得不夠認真,存在著敷衍塞責的現象;對一些提案的處理,抓得不緊,答復不及時;有些問題確實沒有條件解決的,也未解釋清楚.對此,有關部門和地區一定要認真糾正.為了進一步辦好提案,現作如下通知:
(一)要切實加強領導,把辦理提案的工作擺到議事日程,落實到計畫和工作安排上.各部門、各地區要指定一位領導同志分管提案工作,抓好提案的交辦和處理.辦公廳要有一位副主任負責提案的研究、催辦、答復等具體工作.要講求工作效率,對所承辦的提案,要抓緊辦理,及時上報,不要拖延.
(二)對提案的處理,要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實事求是.凡是應該而又有條件解決的,就要集中力量迅速解決;因條件所限一時不能解決的,要訂出規劃,創造條件,逐步解決;確實不可行的,要實事求是地說明情由,解釋清楚;牽涉到幾個部門或地區的,要積極主動地會同有關單位協商解決.有些問題情況不明,不要憑想當然答復,應當組織力量深入調查研究,弄清情況,從實際出發進行處理.有些問題還可以主動與提案人聯繫,共同商量處理辦法.這樣作,即使有的問題確實解決不了,通過商談,使提案人明白困難所在,也能取得諒解.
(三)提案辦理情況要及時寫出報告,對提案所提意見、要求, 要逐條明確回答,交代清楚.對內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提案,可以寫出並案辦理情況報告.提案辦理情況報告,要以部、委、直屬機構,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的名義,由領導同志審閱簽發;與有關單位會辦的提案辦理情況報告,要以主辦單位和會辦單位的名義連署,然後報送國務院,轉報全國人大常委會.
(四)在機構改革的過程中,合併或撤銷單位所承辦的提案,各有關部門要做好交接工作,防止因機構和人員的變動而發生無人負責的現象.
(五)對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的提案,也要參照上述精神認真處理.各部門、各地區將處理結果直接答復政協全國委員會,並抄送國務院辦公廳.
【時效】:
【序號】: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