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司法行政/國務院關於成立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的決定
【標題】:國務院關於成立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的決定
【頒佈方】:國務院
【頒佈日期】:20000116
【實施日期】:null
【類別】:司法行政
【內容】:院于國開務務國國立立務的區小立組務領國發組開立國務院關於成立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的決定
(國發〔2000〕3號 2000年1月16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加快中西部地區發展,決定成立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
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組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西部地區開發的方針、政策和指示;審議西部地區的開發戰略、發展規劃、重大問題和有關法規;研究審議西部地區開發的重大政策建議,協調西部地區經濟開發和科教文化事業的全面發展,推進兩個文明建設。
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朱鎔基 國務院總理
副組長:溫家寶 國務院副總理
成員:曾培炎 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主任
盛華仁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
陳至立 教育部部長
朱麗蘭 科技部部長
劉積斌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主任
李德洙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項懷誠 財政部部長
田鳳山 國土資源部黨組書記
傅志寰 鐵道部部長
黃鎮東 交通部部長
吳基傳 資訊產業部部長
江恕誠 水利部部長
陳耀邦 農業部部長
孫家正 文化部部長
戴相龍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劉雲山 中央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田聰明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局長
王志寶 國家林業局局長
萬學遠 國家外國專家局局長
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單設機構,具體承擔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曾培炎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王春正、段應碧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研究提出西部地區開發戰略、發展規劃、重大問題和有關政策、法規的建議,推進西部地區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研究提出西部地區農村經濟發展、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結構調整、資源開發以及重大專案佈局的建議,組織和協調退耕還林(草)規劃的實施和落實;研究提出西部地區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引進國內外資金、技術、人才的政策建議,協調經濟開發和科教文化事業的全面發展;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時效】:
【序號】: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