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司法行政/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到著名風景遊覽勝地開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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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到著名風景遊覽勝地開會的通知

【頒佈方】:國務院

【頒佈日期】:19820115

【實施日期】:19820115

【類別】:司法行政

【內容】:控地通關會風開嚴覽開勝格到風控著院開風務開于國近年來,中央各部門和各地的一些單位和人員,以各種名目到桂林開會和出差的人員相當多,給當地的供應、食宿、運輸造成很大壓力,也嚴重影響了接待國外旅遊者的工作.其他風景遊覽勝地也有類似情況.為此,特通知如下:

      一、各部門、各單位在旅遊旺季(四月至十一月),不要到桂林、杭州、蘇州、西安、青島、大連等地開會.如必須在這些地方開會,需事先征得該省(區)人民政府的同意.

      二、各單位要建立嚴格審核的報銷制度,教育出差人員不准利用出差之便,以各種藉口,用公款到風景遊覽區遊山玩水.違者,其遊覽旅費自行負擔.

      三、接待國外旅遊者比較集中的城市的賓館、飯店,在旅遊旺季,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不得接受安排會議任務.

      上述通知請嚴格遵照執行.

【時效】:

【序號】: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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