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司法行政/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成員的通知
【標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成員的通知
【頒佈方】:國務院辦公廳
【頒佈日期】:19980526
【實施日期】:19980526
【類別】:司法行政
【內容】:于務三調程於建公調設辦委會設務院三調整調國務程整工三辦【章名】 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機構改革情況和工作需要,國務院決定對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進行相應的調整。現將調整後的人員名單通知如下:
主 任:朱鎔基(國務院總理)
副主任:吳邦國(國務院副總理)
郭樹言(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曾培炎(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主任)
蔣祝平(湖北省省長)
肖 秧(原四川省省長)
蒲海清(重慶市市長)
陸佑楣(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總經理)
甘宇平(重慶市副市長)
委 員:陳邦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
李世忠(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韓德乾(科學技術部副部長)
張佑才(財政部副部長)
周永康(國土資源部部長)
李居昌(交通部副部長)
張基堯(水利部副部長)
陳耀邦(農業部部長)
尚福林(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
陳 元(國家開發銀行行長)
張洪祥(湖北省副省長)
宋瑞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副局長)
路甬祥(中國科學院院長)
王志寶(國家林業局局長)
張文彬(國家文物局局長)
高 嚴(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
黎安田(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主任)
漆 林(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移民開發局局長)
何文彬(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監察局局長)
今後,如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安排意見,經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後報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主任批准。
【時效】:
【序號】: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