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司法行政/國務院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接收原澳門政府資產的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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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國務院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接收原澳門政府資產的決定》
【頒佈方】:國務院
【頒佈日期】:19991218
【實施日期】:19991218
【類別】:司法行政
【內容】:共中國門民澳政定關人布華特務民共和院政的府接收授資人資澳特定授權務區於資院國人布資關【章名】 全文
國務院今天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接收原澳門政府資產的決定》,全文如下:
國務院決定: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自1999年12月20日起接收和負責核對原澳門政府的全部資產和債務,並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法律自主地進行管理。
【時效】:
【序號】: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