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司法行政/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福建、湖南、山東、江蘇、海南省少數農村基層幹部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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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福建、湖南、山東、江蘇、海南省少數農村基層幹部粗暴對待群眾典型案件的情況通報

【頒佈方】:國務院辦公廳

【頒佈日期】:20000209

【實施日期】:null

【類別】:司法行政

【內容】:農典基暴辦農公建共關廳層待江、況公數村況的層務南典數、院國對國於廳幹情建、辦廳情共南江廳辦情待暴省、少層國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關於福建、湖南、山東、江蘇、海南省少數農村

      基層幹部粗暴對待群眾典型案件的情況通報

      (中辦發〔200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人民政府,各大軍區黨委,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

     軍委各總部、各軍兵種黨委,各人民團體:

      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廣大農村基層幹部牢記党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始終把增加農民收入、保持農村社會穩定放在突出位置,帶領群眾發展經濟,取得了很大成績,深受群眾信賴和擁護。但也應該清醒地看到,當前確有少數農村黨員幹部放鬆了對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放鬆了對自己的思想改造,民主意識、政策法制觀念淡薄,習慣于“家長式”領導,工作方法簡單,不依法行政,粗暴對待群眾,以致激化矛盾,造成幹群關係緊張,一些地方甚至屢屢發生致傷、致殘、致死農民的惡性案件。這種情況雖然發生在部分地區、個別鄉鎮,但影響非常惡劣,嚴重損害黨群關係,危害社會穩定。經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將群眾來信反映並經查實的福建、湖南、山東、江蘇、海南省少數農村基層幹部粗暴對待群眾的典型案件予以通報。希望各級黨委、政府和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並教育各級幹部特別是農村基層幹部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提高依法辦事的水準。

      一、福建省將樂縣漠源鄉農民吳祖木被打致死案

      1999年5月21日傍晚,福建省將樂縣漠源鄉坡坑村農民吳祖木受親朋之托,駕車從泰寧縣運回6噸碳銨。將樂縣農資公司接到舉報電話稱吳祖木倒賣化肥。該公司副經理朱春燕即安排值班人員將此車攔截至該公司院內。當晚11時,農資公司在工商人員尚未認定此車化肥是自用還是無證經營的情況下,欲暫扣化肥,與吳發生爭執。之後,縣農資公司業務股副股長增華光通過外單位人員柯清泉叫來柯志傑、謝鋒二人對吳進行毆打,致吳顱骨粉碎性骨折及顱內出血死亡。

      案發後,將樂縣委決定,並按有關程式,給予縣供銷社主任周建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縣農資公司主持工作的副經理朱春燕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

     三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曾華光、柯志傑、謝鋒等3人提起公訴。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謝鋒死刑;判處柯志傑、曾華光無期徒刑。

      二、湖南省桑植縣走馬評白族鄉農民鐘月站被打致死案

      1999年8月14日晚,湖南省桑植縣走馬坪白族鄉鄉長李清雲帶領鄉計生辦主任鐘利文、職工熊剛、鄉廣播站站長彭長斌等人,到走馬坪村查找一名外地來的計劃生育對象。在查找無著、返回鄉政府途中,將該鄉向家坪村非法同居的村民鐘月站、龔真月帶到鄉計生辦問話。對話過程中,熊對鐘、龔二人拳打腳踢,並非法以鄉政府名義作出罰款1000元的決定,然後將鐘、龔反鎖在屋內。晚飯後,李、熊對鐘實施罰跪、站馬步等體罰,因鐘未站好馬步,李用腳踢其臀部,熊則對其頭、胸、腹、腿部等處拳打腳踢,持續約一個多小時。15日淩晨3點鐘,鐘嘔吐昏迷,經搶救無效死亡。龔也被鐘、彭等人打傷。

      案發後,張家界市委電令桑植縣委、縣政府依法依紀嚴肅查處這一惡性事件。

     8月17日,桑植縣人民檢察對李清雲等4人以涉嫌非法拘禁罪立案偵查,同日對犯罪嫌疑人李清雲、熊剛依法刑事拘留。8月27日,縣委、縣政府召開全縣副科級以上幹部大會,宣佈縣人民檢察院已批准依法逮捕李清雲、熊剛。鐘利文、彭長斌因情節和後果較輕,被取保候審。目前,此案正在按法定程式進行審理。

      三、山東省蒼山縣賈莊鄉農民楊少芝被打致死案

      山東省蒼山縣賈莊鄉曬錢埠一村村幹部與村民宋家全因山場承包合同糾紛、上訪告狀等原因產生過矛盾。1999年7月20日,賈莊鄉曬錢埠工作區派人到曬錢埠一村協助催繳提留統籌費,賈莊鄉法律服務所3名工作人員也一同參加,該村黨支部副書記楊希見和村委會主任楊祥軍帶領上述人員到欠款農戶家收款,並通過賈莊中學教師楊亞(楊祥軍之侄)找來外村村民曹衛東、曹興坤等8人給鄉村幹部助威,在宋家全家收款時雙方發生爭執未果。7月22日傍晚,楊希見、楊祥軍指使曹衛東等人追打宋家全之子宋遠忠,在追趕宋遠忠的過程中,在宋家附近地裏拔草的村民楊少芝受驚奔跑,曹衛東等人誤認為楊就是宋,追上後對其進行毆打。楊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於23日下午死亡。

      案發後,蒼山縣委、縣政府決定,並按有關程式,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曬錢埠工作區黨總支書記楊江波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參與收款的鄉政協辦公室副主任孫成玉(包片幹部)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現楊希見、楊祥軍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歸案,其中6人被批准逮捕,有關部門正加緊追捕曹衛東等5名在逃案犯。

      四、江蘇省贛榆縣厲莊鎮農民董自華被打致傷案

      1999年4月15日,江蘇省贛榆縣厲莊鎮上小山村黨支部書記董淑華帶領村委會副主任劉鋼立、村會計董淑照等4人,到村民董自華(軍屬,女)家收繳稅費,董淑華要其交款125元(其中地方稅90元、罰款30元、上門費5元)。

     董自華說沒有錢,並質問為什麼人家交90元,要她交125元。雙方由爭執發展到互相撕打,董淑華打了董自華臉部。經法醫鑒定,董自華右耳鼓膜穿孔,構成傷害。

      案發後,連雲港市委、市政府決定,責成贛榆縣委、縣政府及縣委書記楊少華、縣長單新中分別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贛榆縣紀委決定,給予厲莊鎮黨委書記李傳遠、鎮長周明偉黨內警告處分;厲莊鎮黨委決定,撤銷董淑華的上小山村黨支部書記職務,依法罷免劉鋼立的村委會副主任職務。11月4日,縣人民法院以董淑華犯有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1年,並賠償董自華人民幣2000元。另兩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董淑照、劉鋼立均被判處賠償損失。

      五、海南省臨高縣新盈鎮小學教師吳孟桂被非法關押案

      1999年7月28日淩晨,海南省臨高縣新盈鎮副鎮長陳海珊帶領計劃生育工作組對該鎮新盈村的計劃生育工作進行突擊檢查。當淩晨1時左右檢查到新盈小學教師吳孟桂家時,吳拒絕開門,幾位工作人員在多次叫門未果的情況下,將吳家窗戶撬開,爬進屋內,與吳夫婦發生爭執。隨後,計生工作組以吳妨礙執行公務為由,將吳帶到鎮政府大院的一間房子裏關押了2天。

      案發後,海南省計劃生育部門報經省領導同意,責成新盈鎮黨委、政府作出深刻檢討,向吳夫婦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責成臨高縣委、縣政府對新盈鎮黨委政府的錯誤做法進行通報批評。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

      2000年2月9日

     

     

     

     

【時效】:

【序號】: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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