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刑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制止在用於國際民用航空的機場發生的非法暴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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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制止在用於國際民用航空的機場發生的非法暴力行為以補充1971年9月23日訂於蒙特利爾的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的議定書》的決定

【頒佈方】: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佈日期】:19981104

【實施日期】:19981104

【類別】:刑法

【內容】:航全的國會民特月代以的書充月為非安民用止務委用訂安為9的務空人非的人3在以非關議日公用的非7大特行危3的公》2常特會的發批約的委代批民代于的關書法的為議法的用特關月民於制決會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批准《制止在用於國際民用航空的機場發生的非法暴力行為以補充1971年9月23日訂於蒙特利爾的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的議定書》,同時聲明:我國在加入《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時對該公約第十四條第一款所作的保留同樣適用於該議定書。

【時效】:

【序號】: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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