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冶金化工/石化總公司關於中國石化物資部門加強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規定

出自 Tw.18dao.net
前往: 導覽搜尋


【標題】:石化總公司關於中國石化物資部門加強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規定

【頒佈方】:中國石化總公司

【頒佈日期】:19931203

【實施日期】:19931203

【類別】:冶金化工

【內容】:之中司石石強正化關業行石部強中廉石國的風不強石強規化部石於正總之石化總公司關於中國石化物資部門

      加強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規定

      (中石化(93)廳字145號)

     

      為了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反對腐敗,加強廉政建設的一系

     列指示精神,進一步規範物資供銷活動,建立健全約束機制,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防止腐敗,現按照市場運行機制的要求,結合石化物資供應系統的實際,制訂如下

     規定:

      一、企業物資供需計畫、採購訂貨、外委加工、進口、分配調撥、儲運發放等

     必須建立健全申報、審批、管理等各項規定和制度,嚴格按規定的程式執行,嚴禁

     自行其是,弄虛作假,牟取私利。

      二、物資的採購訂貨、進口是市場經營的重要環節,必須堅持平等互利擇優競

     爭的原則,弄清對方的資信、資金、實物等情況,履行正式的經營手續,選擇品質

     高、價格合理、交貨及時、服務好、重合同、守信譽的單位開展經營。嚴格物資采

     購的驗收、入庫制度。每年要對經營網點和協作關係進行清理,建立新的網點和協

     作關係要按審批管理制度執行。用石化產品串換物資,必須履行健全的審批手續,

     簽訂經濟合同,嚴格執行物價和財務規定,絕不允許以串換物資為名調撥給親朋好

     友、家鄉或無關單位牟取私利。

      三、企業和地區供應公司自行處理的物資,包括銷售計畫外物資、超儲積壓物

     資、報廢、廢舊物資回收以及降低處理等,要經領導班子或有關部門研究,未經主

     要領導批准,不得擅自處理。處理時要嚴格按照審批程式和財務制度執行。

      四、企業和地區供應公司要定期進行倉儲檢查,必須做到帳、卡、物、資金對

     口統一,嚴禁帳外物資。出庫物資要有領導、計畫、保管、檢驗等健全的審批手續,

     要定期開展帳物核查。對監守自盜,怠忽職守造成丟失、損壞,要追究當事人責

     任。

      五、有關基建、技措專案立項、劃轉資金以及組織招標、投標等工作,要建立

     有關的規章制度,做到規範化,按規定的程式辦事。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立項要按照

     可行性研究論證、專案建議書審批、推薦評選研製單位、招標、簽訂合同等五個控

     制點嚴格執行。

      六、企業建立的物資經營性公司,要依據工商登記的經營範圍,認真轉變職能,

     走向市場,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嚴格遵守國家的法

     律、總公司和企業的規定和制度,堅持依法經營、正當經營。要不斷完善自我約束

     機制。

      七、各級物資部門要認真執行總公司關於《專業公司防止“以權經商”的十條

     規定》,不准借“審查”名義,強迫企業及下級委託或代理採購物資;在聯營、合

     作等經營活動中,不得強迫企業參與;經營計畫外產品,要平等協商定價,不得任

     意壓價。屬於國家分配的指令性物資,按批准的分配方案直接下達到企業,不得截

     留、動用或作為計畫外物資進行經銷。

      八、在經營活動中,不准以物謀私,搞權錢交易。嚴格與對方串通一氣索要不

     正當收入或將利潤私分,不准貪污、受賄、索賄和挪用公款,不准接受下級及協作

     單位的“紅包”,不准個人收受回扣和傭金。對購買生產建設緊缺原材料等業務活

     動為企業做出貢獻的,可給予適當獎勵。但借行銷之名,故意壓價銷售或抬價採購

     物資以及採購不合格物資,為個人牟取私利,使企業受到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

     的責任,認真查處。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日

     

【時效】:

【序號】:2730

關于“法律法規/冶金化工/石化總公司關於中國石化物資部門加強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規定”的用戶留言:

目前暫無留言

新增相關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