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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指南/內容頂部}} 壹、雙邊政治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尼日爾共和國1974年7月20日建交。1992年6月19日尼過渡政府宣布同台灣當局“複交”,7月30日中國政府宣布中止與尼外交關系。1996年8月19日中尼複交。此後兩國關系得到迅速恢複和發展。 中方重要往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姬鵬飛(1978年12月)、商業部部長劉毅(1987年1月)、地質礦産部部長朱訓(1990年2月)、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長錢其琛(1997年1月)、外交部副部長楊文昌(2002年6月)、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馬文普(2002年9月)、外交部部長助理呂國增(2004年5月)。尼方重要來訪有:最高軍事委員會主席、國家元首孔切(1977年9月和1984年5月),發展社會全國委員會籌委會主席(相當于議長)阿達穆·傑爾馬科耶中校(1983年7月),外交部長巴科(1990年7月),賢人委員會主席、前國家元首賽義布(1996年8月),總統邁納薩拉(1997年5月),外交部長明達烏杜(1999年6月、2002年5月、2006年7月和2007年3月)和薩博(2000年7月),總統坦賈(2001年6月和2006年11月),總理哈馬(2003年8月)。 二、雙邊經貿關系和經濟技術合作 1974年至1992年間,中方共承建農業合作、特臘水庫、埃爾地區打井、農具車間改造、蒂亞吉埃爾下墾區、綜合體育場、沼氣項目、加亞墾區等項目。1996年中尼複交後,中方又完成恩東加節制閘工程、修複特臘水庫部分設施、社會住宅建設、體育場維修、尼亞美大學教室和紡織印染廠擴建、津德爾市政供水工程等項目。目前正在實施的有尼日爾河二橋和體育場技術合作等項目。 兩國簽有經濟貿易合作協定,設有經貿合作混委會,2002年9月在尼舉行了混委會第二次會議。2006年7月在北京舉行了混委會第三次會議。2006年兩國貿易額爲7269萬美元,同比增長114.4%,其中中方出口7176萬美元。中方主要向尼出口機電、電訊器材、茶葉和紡織品。 中國公司于1988年進入尼承包勞務市場,已完成尼亞美古代爾水壩和古代爾壩船閘等工程。目前主要涉及電信、打井等領域 。 三、文化、教育、衛生、軍事交往與合作 中尼兩國政府簽有文化和教育合作協定。自1978年起中方向尼提供獎學金名額,目前尼在華留學生33人。 兩國簽有中國向尼派遣醫療隊議定書。中方自1976年起向尼派遣第壹批醫療隊員29人,截至1992年共派出8批醫療隊員。兩國複交後,中方于1996年12月恢複向尼派遣醫療隊。現爲第13批醫療隊員共36人,分別在尼亞美、馬拉迪和津德爾三個醫療點工作。 尼在香港設有名譽領事館。 1997年5月廣西壯族自治區南甯市與津德爾市結爲友好城市。 四、重要雙邊協議及文件 1974年7月20日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日爾共和國關于建立外交關系的聯合公報》。 1996年8月19日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日爾共和國關于恢複外交關系的聯合公報》。 {{出國指南/內容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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