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公十七年"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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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莊公十七年
作者:左丘明
【經】十有七年春,齊人執鄭詹。夏,齊人殲于遂。秋,鄭詹自齊逃來。冬,多麋。
【傳】十七年春,齊人執鄭詹,鄭不朝也。
夏,遂因氏,颌氏、工婁氏、須遂氏飨齊戍,醉而殺之,齊人殲焉。
翻譯
十七年春季,齊國人抓住鄭詹,這是由于鄭國不去朝見齊國。
夏季,遂國的因氏、颌氏、工婁氏、須遂氏用酒食招待在遂國戍守的齊軍,灌醉以後殺了他們。齊國戍守者被因氏四族全部殺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