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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使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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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經據典/內容頂部}} 聖人之所以爲治道者三:壹曰“利”,二曰“威”,三曰“名”。夫利者,所以得民也;威者,所以行令也;名者,上下之所同道也。非此三者,雖有不急矣。今利非無有也,而民不化上;威非不存也,而下不聽從;官非無法也,而治不當名。三者非不存也,而世壹治壹亂者,何也?夫上之所貴與其所以爲治相反也。 夫立名號,所以爲尊也;今有賤名輕實者,世謂“高”。設爵位,所以爲賤貴基也;而簡上不求見者,謂之“賢”。威利,所以行令也;而無利輕威者,世謂之“重”。法令,所以爲治也;而不從法令爲私善者,世謂之“忠”。官爵,所以勸民也;而好名義不進仕者,世謂之“烈士”。刑罰,所以擅威也;而輕法不避刑戮死亡之罪者,世謂之“勇夫”。民之急名也,甚其求利也;如此,則士之饑餓乏絕者,焉得無岩居苦身以爭名于天下哉?故世之所以不治者,非下之罪,上失其道也。常貴其所以亂,而賤其所以治,是故下之所欲,常與上之所以爲治相詭也。 今下而聽其上,上之所爭也。而惇悫純信,用心怯言,則謂之“窭”。守法固,聽令審,則謂之“愚”。敬上畏罪,則謂之“怯”。言時節,行中適,則謂之“不肖”。無二心私學吏,聽吏從教者,則謂之“陋”。 難致,謂之“正”。難予,謂之“廉”。難禁,謂之“齊”。有令不聽從,謂之“勇”。無利于上,謂之“願”。少欲、寬惠、行德,謂之“仁”。重厚自尊,謂之“長者”。私學成群,謂之“師徒”。閑靜安居,謂之“有思”。損仁逐利,謂之“疾”。險躁佻反覆,謂之“智”。先爲人而後自爲,類名號,言泛愛天下,謂之“聖”。言大本,稱而不可用,行而乘于世者,謂之“大人”。賤爵祿,不撓上者,謂之“傑”。下漸行如此,入則亂民,出則不便也。上宜禁其欲,滅其迹,而不止也,又從而尊之,是教下亂上以爲治也。 凡所治者,刑罰也;今有私行義者尊。社稷之所以立者,安靜也;而躁險讒谀者任。四封之內所以聽從者,信與德也;而陂知傾覆者使。令之所以行,威之所以立者,恭儉聽上;而岩居非世者顯。倉廪之所以實者,耕農之本務也;而綦組、錦繡、刻畫爲末作者富。名之所以成,城池之所以廣者,戰士也;今死士之孤饑餓乞于道,而優笑酒徒之屬乘車衣絲。賞祿,所以盡民力易下死也;今戰勝攻取之士勞而賞不霑,而蔔筮、視手理、狐蟲爲順辭于前者日賜。上握度量,所以擅生殺之柄也;今守度奉量之士欲以忠嬰上而不得見,巧言利辭行奸軌以幸偷世者數禦。據法直言,名刑相當,循繩墨,誅奸人,所以爲上治也,而愈疏遠;謟施順意從欲以危世者近習。悉租稅,專民力,所以備難充倉府也,而士卒之逃事伏匿、附托有威之門以避徭賦而上不得者萬數。夫陳善田利宅,所以戰士卒也,而斷頭裂腹、播骨乎平原野者,無宅容身,身死田畝;而女妹有色,大臣左右無功者,擇宅而受,擇田而食。賞利壹從上出,所善制下也;而戰介之士不得職,而閑官之士尊顯。上以此爲教,名安得無卑,位安得無危?夫卑名位者,必下之不從法令、有二心無私學反逆世者也;而不禁其行、不破其群以散其黨,又從而尊之,用事者過矣。上世之所以立廉恥者,所以屬下也;今士大夫不羞汙泥醜辱而宦,女妹私義之門不待次而宦。賞賜之,所以爲重也;而戰鬥有功之士貧賤,而便辟優徒超級。名號誠信,所以通威也;而主掩障,近習女谒並行,百官主爵遷人,用事者過矣。大臣官人,與下先謀比周,雖不法行,威利在下,則主卑而大臣重矣。 夫立法令者,以廢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廢矣。私者,所以亂法也。而士有二心私學、岩居 路、托伏深慮,大者非世,細者惑下;上不禁,又從而尊之以名,化之以實,是無功而顯,無勞而富也。如此,則士之有二心私學者,焉得無深慮、勉知詐與誹謗法令,以求索與世相反者也?凡亂上反世者,常士有二心私學者也。故《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亂者,私也。法立,則莫得爲私矣。”故曰:道私者亂,道法者治。上無其道,則智者有私詞,賢者有私意。上有私惠,下有私欲,聖智成群,造言作辭,以非法措于上。上不禁塞,又從而尊之,是教下不聽上、不從法也。是以賢者顯名而居,奸人賴賞而富。賢者顯名而居,奸人賴賞而富,是以上不勝下也。 ==翻譯== 聖人用來作爲治理國家的措施有三種:第壹是利祿,第二是威權,第三是名稱。利祿是用來贏得民衆的,威利是用來推行政令的,名稱是君臣共同遵行的准則。除了這三種,即使還有別的措施,也不是急需的了。現在利祿不是沒有,民衆卻不受君主感化;威權不是不存在,民衆卻不去服從;官府不是沒有法令,但辦事時卻沒有嚴格按照明文規定。這三種措施不是不存在,但社會有時安定,有時混亂,爲什麽呢?是因爲君主推崇的東西和他用來治理國家的措施相違背。 設立名位稱號,本是用來表示尊貴的,而現在有人輕視名位和實權,世俗卻稱贊他們高尚。設立爵位等級,本是用來作爲區別貴賤基本標准的,但是對君主傲慢而不願求見的人,世俗卻稱贊他們賢明。威利是用來推行政令的,而對于那些無視利祿和輕視權威的人,世俗卻稱贊他們莊重。法令是用來治理國家的,但對于那些不遵從法令而爲私門效勞的人,世俗卻稱贊他們忠誠。官爵是用來勉勵民衆的,但對于那些追求聲譽而不肯做官的人,世俗卻稱贊他們是有氣節的人。刑罰是用來獨攬威嚴的,但對于那些無視法令、不怕刑殺的亡命之徒,世俗卻稱贊他們是勇士。民衆急于追求名聲,超過了追求實利;這樣,壹些淪落到饑餓貧困境地的士人,哪能不隱居深山折磨自己以便在天下掙得名聲呢?所以,社會得不到安甯的原因,不是下面的罪過,而是君主失去了治國的原則。君主常常尊重那些造成禍亂的行爲,而輕視那些能使社會安定的措施,因此下層人士向往的,就經常和君主應該用來治國的措施背道而馳。 現在讓臣子聽從君主,是君主的當務之急。但對于忠厚老實、純樸誠信、做事專心、說話謹慎的行爲,卻被說成是貧陋無禮。嚴格遵守法度,認真聽從政令,卻被說成是愚笨。尊敬君主,害怕犯罪,卻被說成是膽小。言論適合時宜而有分寸,行爲符合法治而恰如其分,卻被說成是沒有出息。對君主沒有二心而不從事私學,聽從官吏而遵循教化,卻被說成是淺薄。 不接受君主的召喚,卻被稱爲正直。不接受君主的賞賜,卻被稱爲清廉。不接受君主的制約,卻被稱爲平等。有令不聽從,卻被稱爲勇敢。對君主毫無益處,卻被稱爲厚道。缺乏上進精神,爲人與世無爭,善于行德施惠,卻被稱爲仁義。爲人持重而妄自尊大,卻被稱爲長者。私立學派,結幫成群,卻被稱爲師徒道統。沈默寡言,安于現狀,無所事事,卻被稱爲善于思考問題。損害道義,追逐私利,卻被稱爲機靈。凶險浮躁,反複無常,卻被稱爲聰明。主張先人後己,對官爵高低同等看待,宣揚泛愛天下的,卻被稱爲聖人。鼓吹壹般原則、根本規律,理論站得住而實際不可用,幹起事來悖于社會常法的,卻被稱爲是偉人。輕視爵位俸祿,不服從君主統治的,卻被稱爲俊傑。臣下習染這種風氣到如此地步,在內就會擾亂民衆,出外就會不利于祖國。君主本該禁止他們的欲望,廢除他們的非法活動,這樣尚且阻擋不住,還要去推波助瀾尊重他們,這是教導臣下犯上作亂,還想達到天下大治。 總的說來,君主用來治理國家是靠的刑罰,而現在自行其是的人卻得到尊重。國家得以維系是靠的社會安定,而現在浮躁凶險、搬弄是非、阿談奉承的人卻受到任用。全國民衆服從君主而令行禁止,靠的是信義和德行,但現在那些狡猾奸詐而慣于誣餡傾軋的人卻得到使用。法令得以實行,威嚴得以樹立,靠的是臣下恭敬虔誠地聽從君主,但現在那些隱居深山、攻擊現實的人卻聲名顯赫。糧倉得以充實,靠的是把農耕作爲本業,但現在那些從事紡織、刺繡、雕刻之類末業的人反而富裕。名望得以樹立,地域得以擴大,靠的是打仗的士兵;現在陣亡戰士的孤兒卻饑餓不堪,到處流浪乞討,而那些優伶酒徒卻高車大馬穿錦衣繡。賞賜俸祿是用來換取民衆爲君主賣命的,現在有戰功的人勞而無賞,而那些在君主跟前占蔔、看手相、弄神作鬼、巧言奉承的人卻經常得到賞賜。君主掌握法律條令是爲了控制生殺大權,但現在奉公守法的人想用逆耳的忠言向君主進谏卻得不到接見,而那些花言巧語、內外行奸、在社會上僥幸投機的人卻經常得到晉見。根據法令直言不諱,名實相符,遵循有關規定,鏟除奸邪的人,爲的是幫助君主治理國家,但君主卻越發要加以疏遠;而那些逢迎取媚、順從君主的意願和欲望而危害國家的人卻成了親信。征收租稅,集中民力,是爲了防備國難、充實倉庫,而士兵逃避耕戰,躲藏起來,依附于權門貴族來偷免得役賦稅,結果使君主失去了勞力,這樣的人競數以萬計。拿出好的田地房屋作爲賞賜,是爲了鼓勵士兵奮勇作戰的,而壹方面,那些身首異處、屍骨抛散在荒野上的戰士,活著沒有房子容身,死後田地還要被奪去;另壹方面,有姿色的少女、沒有功勞的大臣和親信們,卻挑選好的房屋和田地盡情享受。賞賜壹律由君主頒發,是爲了便于駕馭臣下的,但披甲野戰的士兵得不到賞賜和職位,遊手好閑的所謂學者卻得以顯貴。君主拿了這些反常現象作爲教化,名聲怎能不卑下,權位怎能不危險?使君主名聲卑下、權位危險的人,壹定就是那些不服從法令,懷有二心而專搞私學,反叛現實社會的人。假如不禁止他們的行爲,不解散他們的群黨,還要去尊重他們,那就是當權者的過錯了。君主樹立廉恥標准,是用來勸勉臣下的。現在士大夫卻不以肮髒卑鄙的勾當爲恥而做官,有裙帶關系和私人交情的人不按官階次第而升官。賞賜是用來使人尊貴的,但現在英勇作戰的有功之士卻貧賤不堪,而那些谄媚逢迎的人和優伶酒徒卻得以越級做官。名號和功業相符合關系到君主的威勢和尊嚴,然而現實是君主受到蒙蔽,近臣宮女同時弄權,各個部門都能給人定爵和提升官吏。這些反常現象表明當權者措施已經嚴重失當了。大臣任人爲官,先與親信密謀策劃,植黨營私,盡管他們不按法律行事,但賞罰大權已被臣下操縱了,結果君主地位就變得卑賤而大臣權勢就變重了。 確立法令的目的是爲了廢止私行。法令得以貫徹,私行就必被廢止。私行是擾亂法令的罪魁。現在那些懷有二心專搞私學、隱居山林、老謀深算的士人,重則誹謗現實,輕則造謠惑衆。君主不加以禁止,還要進壹步用美名擡高他們,用實利提拔他們,結果就是使無功者顯貴,無勞者富有。這樣壹來,懷有二心專搞私學的士人怎能不挖空心思、玩弄智巧和誹謗法令,去拼命追求那些和當代政治背道而馳的東西呢?大凡危害君主統治、反對現實社會的,常常就是那些身懷異心大搞私學的人。所以《本言》說:“國家安定靠的是法,國家混亂棍子在私。法立起來的話,就沒有人再行私了。”所以說:傾向于私行的,社會必然混亂;傾向于法的,社會壹定大治。君主不用法治,聰明的人就有違法言論,賢能的人就有違法企圖。君主有法外的恩惠,下面就有非法的欲望,聖人和智者就會成群結隊地制造謠言和詭辯,用非法手段對付君主。君主不嚴加禁止,反而對這些人大加尊崇,那就是教育下屬不聽從君主、不服從法令。結果就造成了賢人以顯赫的名聲處在高位、奸人依賴賞賜而富裕起來的現象。賢人以顯赫的名聲處在高位,奸人依賴賞賜而富裕起來,正因如此,君主便再也控制不住臣下了。 {{引經據典/內容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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