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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經據典/內容頂部}} '''莊公·莊公二十五年''' 作者:左丘明 【經】二十有五年春,陳侯使女叔來聘。夏五月癸醜,衛侯朔卒。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伯姬歸于杞。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門。冬,公子友如陳。 【傳】二十五年春,陳女叔來聘,始結陳好也。嘉之,故不名。 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幣于社,伐鼓于朝。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門,亦非常也。凡天災,有幣無牲。非日月之眚,不鼓。 晉士蒍使群公子盡殺遊氏之族,乃城聚而處之。 冬,晉侯圍聚,盡殺群公子。 ==翻譯== 二十五年春季,陳國的女叔來魯國聘問,這是開始和陳國友好。《春秋》贊美這件事,所以不記載女叔的名字。 夏季六月初壹日,發生了日食。擊鼓,用犧牲祭祀土地神廟,這是不合于常禮的。只有夏曆四月的初壹,陰氣沒有發作,如果發生日食,才用玉帛祭祀土地之神,在朝廷之上擊鼓。 秋季,有大水,擊鼓,用犧牲祭祀土地神廟和城門門神,也不合于常禮。 凡是天災,祭祀時只能用玉帛而不用犧牲。不是日食、月蝕,不擊鼓。 晉國的士..讓公子們殺盡了遊氏家族,于是在聚地築城而讓公子們去住。冬季,晉獻公包圍了聚城,把公子們全部殺光。 {{引經據典/內容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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