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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經據典/內容頂部}} '''文公·文公六年''' 作者:左丘明 【經】六年春,葬許僖公。夏,季孫行父如陳。秋,季孫行父如晉。八月乙亥,晉侯歡卒。冬十月,公子遂如晉。葬晉襄公。晉殺其大夫陽處父。晉狐射姑出奔狄。閏月不告月,猶朝于廟。 【傳】六年春,晉蒐于夷,舍二軍。使狐射姑將中軍,趙盾佐之。陽處父至自溫,改蒐于董,易中軍。陽子,成季之屬也,故黨于趙氏,且謂趙盾能,曰:「使能,國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于是乎始爲國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獄刑,董埔逃。由質要,治舊汙,本秩禮,續常職,出滯淹。既成,以授大傅陽子與大師賈佗,使行諸晉國,以爲常法。 臧文仲以陳、衛之睦也,欲求好于陳。夏,季文子聘于陳,且娶焉。 秦伯任好卒。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金鹹虎爲殉。皆秦之良也。國人哀之,爲之賦《黃鳥》。君子曰:「秦穆之不爲盟主也,宜哉。死而棄民。先王違世,猶诒之法,而況奪之善人乎!《詩》曰:『人之雲亡,邦國殄瘁。』無善人之謂。若之何奪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長,是以並建聖哲,樹之風聲,分之采物,著之話言,爲之律度,陳之藝極,引之表儀,予之法制,告之訓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禮則,使毋失其土宜,衆隸賴之,而後即命。聖王同之。今縱無法以遺後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難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複東征也。 秋,季文子將聘于晉,使求遭喪之禮以行。其人曰:「將焉用之?」文子曰:「備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無之,實難,過求何害?」 八月乙亥,晉襄公卒。靈公少,晉人以難故,欲立長君。趙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長,先君愛之,且近于秦。秦,舊好也。置善則固,事長則順,立愛則孝,結舊則安。爲難故,故欲立長君,有此四德者,難必抒矣。賈季曰:「不如立公子樂。辰嬴嬖于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趙孟曰:「辰嬴賤,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爲二嬖,淫也。爲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國,辟也。母淫子辟,無威。陳小而遠,無援。將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讓逼姞而上之,以狄故,讓季愧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愛其子而仕諸秦,爲亞卿焉。秦大而近,足以爲援,母義子愛,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會如秦,逆公子雍。賈季亦使召公子樂于陳。趙孟使殺諸郫。賈季怨陽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無援于晉也。九月,賈季使續鞫居殺陽處父。書曰:「晉殺其大夫。」侵官也。 冬十月,襄仲如晉。葬襄公。 十壹月丙寅,晉殺續簡伯。賈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帑。夷之蒐,賈季戮臾骈,臾骈之人欲盡殺賈氏以報焉。臾骈曰:「不可。吾聞《前志》有之曰:『敵惠敵怨,不在後嗣』,忠之道也。夫子禮于賈季,我以其寵報私怨,無乃不可乎?介人之寵,非勇也。損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釋此三者,何以事夫子?」盡具其帑,與其器用財賄,親帥扞之,送致諸竟。 閏月不告朔,非禮也。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閏朔,棄時政也,何以爲民? ==翻譯== 六年春季,晉國在夷地檢閱軍隊,撤去兩個軍。讓狐姑射率領中軍,趙盾輔助他。陽處父從溫地來,改在董地檢閱軍隊,調換了中軍主將。陽子,原是成季(趙衰)的下屬,所以偏向趙氏,而且認爲趙盾富有才能,說:“任用能幹的人,這是國家的利益。”所以使趙盾居于上位。趙宣子從這時開始掌握國家的政權,制定章程,修訂法令,清理訴訟,督察逃亡,使用契約,清除政治上的汙垢,恢複被破壞的次序,重建已經廢棄的官職,提拔被壓抑的賢能。政令法規完成以後,交給太傅陽子和太師賈佗,使之在晉國推行,作爲經常的法則。 臧文仲由于陳、衛兩國和睦,想要討好陳國。夏季,季文子到陳國聘問,同時娶了家室。 秦穆公任好死了,用子車氏的三個兒子奄息、仲行、鍼虎殉葬,這三個人都是秦國的傑出人物。國都的人哀悼他們,爲他們賦了《黃鳥》這首詩。君子說:“秦穆公沒有當上盟主,活該!死了以後還抛棄百姓。以前的國君離世,還留下了法度,而何況奪百姓的好人呢?《詩》說:‘賢人的死亡,國家就困乏損傷。’這就是說沒有好人。爲什麽還去奪走好人呢?古代身居王位的人知道壽命不能長久,因此就普遍選出賢能,給他們樹立風氣教化,分給他們旗幟服裝,把對他們有益的話記錄在典冊上,爲他們制訂法度,對他們公布准則,設立表率來引導他們,給予規章讓他們使用,告訴他們先王遺留下來的訓導,教育他們防止謀求私利,委任他們壹定的職務,開導他們使之合于禮儀,讓他們不要違背了因地制宜,讓大家都信賴他們,然後到死爲止。這樣的做法,聖人和先王都是相同的。現在即使沒有法則留給後代,反而將傑出人物作爲殉葬,這就難于處在上面了。”君子因此而知道秦國再也無法向東征伐了。 秋季,季文子准備到晉國聘問,讓人代他請求如果遭到喪事以後應得的禮儀然後才動身。隨行的人說:“准備了做什麽用?”文子說:“預備好意外的事,這是古代的好教訓。臨時去請求而沒有得到,這會遇到困難。所得雖然壹時用不著,有什麽害處?” 八月十四日,晉襄公死了。晉靈公年幼,晉國人由于發生禍難的緣故,要立年長的國君。趙孟說:“立公子雍爲君。他樂于行善而且年長,先君寵愛他,而且爲秦國所親近。秦國,是老朋友了。能安排好人就鞏固,立年長的人就名正言順,立先君所愛就合于孝道,結交老朋友就安定。因爲禍難的緣故,所以要立年長的國君。有了這四項德行的人,禍難就必定可以緩和了。”賈季說:“不如立公子樂。辰嬴受到兩位國君的寵愛,立她的兒子,百姓必然安定。”趙孟說:“辰嬴低賤,位次第九,她的兒子有什麽威嚴呢?而且爲兩位國君所寵幸,這是淫蕩。作爲先君的兒子,不能求得大國而出居小國,這是鄙陋。母親淫蕩,兒子鄙陋,就沒有威嚴;陳國小而且遠,有事不能救援,怎麽能安定呢?杜祁由于國君的緣故,讓位給偪姞而使她在上;由于狄人的緣故,讓位給季愧而自己居她之下,所以位次第四。先君因此喜歡她的兒子,讓他在秦國做官,做到亞卿。秦國大而且近,有事足以救援;母親具有道義,兒子受到喜歡,足以威臨百姓。立公子雍,不也可以嗎?”派先蔑、士會到秦國迎接公子雍。賈季也派人到陳國召回公子樂。趙孟派人在郫地殺了公子樂。賈季怨恨陽子改變他的地位,又知道他在晉國沒有人援助。九月,賈季派續鞠居殺死陽處父。《春秋》記載說“晉殺其大夫”,這是由于陽處父侵奪了官職的緣故。 冬季十月,襄仲到晉國參加晉襄公的葬禮。 十壹月某壹天,晉國殺了續簡伯。賈季逃亡到狄。宣子派臾骈把他的妻子兒女送到他那裏去。在夷地閱兵的時侯,賈季曾經侮辱過臾骈。臾骈手下的人因此要殺盡賈氏來圖報複。臾骈說:“不行。我聽說《前志》上有這樣的話:‘有惠于人或有怨于人,和他的後代無關,這合于忠誠之道。’他老人家對賈季表示禮貌,我因爲受到他的寵信而報複自己的私怨,恐怕不可以吧!因爲別人的寵信而去報複,這不是勇敢。消減怨氣而增加仇恨,這不是明智。以私害公,這不是忠誠。舍棄了這三條,用什麽去事奉他老人家?”所以就把賈季的妻兒以及他們的器用財貨准備齊全,親自領頭保衛,把他們送到邊境上。 閏月不舉行告朔的儀式,這是不合于禮儀的。閏用來補正四時,根據四時來安排農事,農事合于時令可以使百姓富裕,養活百姓的方法就在于此了。不舉行閏月告朔儀式,這是放棄了施政的時令,怎麽能治理百姓? {{引經據典/內容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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