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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指南/內容頂部}} 【中文題名】:墨西哥文化概況 【外文提名】:Culture 【分類號】:K973.1 【關鍵字】:文化概況 【相關人物】: 【相關事件】: 【內容提要】: 【新聞出版】全國約有300家報紙和100多種全國性刊物。平均每百人訂報14.4份。主要報刊有《國民報》:1929年創刊,現為官方報紙,發行量3.8萬餘份;《至上報》:1917年創刊,合作社方式經營,發行量20余萬份(1992年統計,下同),《至上晚報》:發行量10.8萬份;《墨西哥太陽報》:發行量30余萬份;《金融報》:發行量14.5萬份;《呼聲報》:發行量20.5萬份;《新聞報》:發行量30萬份;《宇宙報》:發行量12.6萬份;《消息報》;發行量24萬份;《日報》:在青年和大學生中較有影響,發行量8萬份;《墨西哥先驅報》:與教會聯繫較多,發行量20萬份;《永久》週刊:1953年創刊,政論性,發行量10萬份;《進程》週刊,政論性,發行量15萬份;《衝擊》週刊,政論性,發行量11.5萬份。 【通訊社】墨西哥通訊社為官方通訊社,屬內政部。墨報刊國際消息90%來源於美聯社、合眾社和法新社。 【廣播電視】全國批准建立廣播電臺1365家(1997年),電視臺556家(包括有線電視臺)。特萊維薩和阿茲特克為墨兩大電視集團,擁有全國95%以上的電視觀眾。 墨每年出版1.2萬種書刊,總發行量達2.5億冊。 【文化政策】在拉丁美洲,墨西哥是文化教育事業較為發達的國家。墨西哥文化可以說是三種文化的混合,既保留了原印第安文化,又吸收了大量西班牙文化,還有西方國家(主要是美國)文化的影響。 墨西哥政府重視發展本國的民族文化,抵制外國文化的滲透。為此,調動社會各種力量來促進民族文化事業的發展。墨歷屆政府均強調文化的最高任務是使墨西哥堅持獨立、自由、民主、正義,把保護和發展民族文化與堅持民族獨立聯繫在一起,主張通過繼承和發展墨西哥的歷史傳統和文化遺產,增強民族主義意識,認為保護民族文化遺產同國家現代化不可分開。在保護和發展民族文化的過程中,強調墨西哥為多元文化的國家,注意保持和發展各地區文化的不同特色。 在發展國家文化事業中,注意調動社會各種力量來促進民族文化事業的發展,加強文化設施如博物館、圖書館等的建設,重視在群眾中開展各種形式的文化活動,鼓勵各地區不同特色的地方文化的交流。 在對待文化藝術的創作方面,鼓勵創作自由,允許各種藝術思想和文學藝術流派的存在,反對政府干預。 墨西哥政府對外實行文化開放政策,重視與外國的文化交流,認為文化交流有助於增強文化批判意識,豐富本民族文化創作的手段;同時,亦強調在文化交往中要保持本民族的價值觀念。每年都有較多的外國文化藝術團體到墨訪問演出,外國書刊進口不受檢查,各外國駐墨外交機構開展文化宣傳活動不受限制。 從國家行動黨執政後發佈的文化政策看,革命制度黨一貫堅持的政策沒有根本變更,並且更加重視民族文化在樹立和宣傳國家形象方面所發揮的作用,強調公民參與文化的權利和意識。 【旅遊文化】 主要名勝:尤卡坦半島(Penesula of Yucatan)古瑪雅文化搖籃之一,位於墨西哥灣和加勒比海之間,大部分屬墨西哥的尤卡坦州,半島中南部和東南部分屬瓜地馬拉和伯利茲。半島的海灘上棕櫚、椰樹成林,風光旖旎,為療養、旅遊勝地。 坎昆(Cancum)新興旅遊城市。位於加勒比海北部,尤卡坦半島東北部海濱,在瑪雅語中意為"掛在彩虹一端的瓦罐",被認為是歡樂、幸福的象徵。島上有瑪雅文化的聖米蓋裏托古跡廢墟,世界著名的庫庫爾坎金字塔坐落在距此不遠的奇琴伊察。距坎昆130公里處有圖倫遺址,是當今保存的最好的一座瑪雅和托爾特可人的古城。 特奧蒂瓦坎(Teotihuacan)印第安人古城遺址,印第安語為"神之地",位於墨西哥城東北四十公里處,在波波卡特佩爾火山和依斯塔西瓦特爾火山山坡谷地之間。建於西元1150年之間,為中美洲第一座城市。西元450年為該城全盛時期,興建了著名的太陽金字塔和月亮金字塔等宏偉建築,該城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文化遺產。 阿茲台克大廟(Tempole of Aztec)著名古跡,位於首都墨西哥市中心憲法廣場東北角的古跡區,為古代阿茲台克人的首都特諾奇蒂特蘭城最大的祭祀中心。 波波卡特佩特爾火山(Popocatepetl Mount)墨西哥中部的火山,位於布埃布拉州和墨西哥州邊界,距墨西哥城東南70公里. 查普爾特佩克公園(Chapultepec Pack)在墨西哥城西部,被譽為調節和淨化墨西哥城市空氣的"植物肺"。 哈拉帕(Jalapa)山地避暑和旅遊勝地。韋拉克魯斯州首府,全稱哈拉帕恩裏克斯。 蝴蝶谷坐落在米都肯州的羅薩里奧山區。每年十一月至次年三月間,從加拿大南部和美國東北部山區飛來的數百萬隻彩蝶雲集在這裏。 人類學博物館(Anthropological Museum)拉丁美洲最著名的博物館之一,在墨西哥城查普爾特佩克公園內。 烏斯馬爾(Uxmal)瑪雅古城遺址,位於尤卡坦半島北部,群山谷地中的圓形平原上。 【文化教育】現行教育體制分三個層次,即基礎教育、中級教育和高等教育。基礎教育包括學前教育2年,初級教育6年,中級教育包括初中3年和高中3年。1983年起,墨實施10年義務教育,包括小學6年、初中3年和學前教育階段的最後一年。高等教育包括大專、本科和學位教育。墨政府強調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學品質。2000年教育預算為2180億比索,占聯邦預算的27%。2000年文盲率為9.3%。墨每10萬人中擁有大學生1533名。墨西哥國立自治大學是全國最大的綜合性大學,有27.5萬名學生,3.5萬名教師。其次為國立理工學院,有18.8萬多名學生,13282名教師。 墨是美洲文明古國,曾蘊育了瑪雅、阿茲特克、托爾特克、奧爾梅加和特奧蒂華坎等古印第安文化。瑪利雅奇音樂和薩巴特奧舞蹈融合了西班牙和印第安音樂舞蹈的特色,成為墨西哥獨特的民族藝術形式。墨已有21處古跡被聯合國宣佈為“人類文化和自然遺產”。 【官方文化領導機構】 1.全國文化藝術委員會(CONSEJO NACIONAL PARA LA CULTURA Y LAS ARTES簡稱CONACULTA或CNCA) 墨西哥最高文化領導機構,系副部級單位,成立於1989年初。委員會主席由總統任命。該委員會的成立取代了原公共教育部文化副部的職能。主要負責研究國家文化事業狀況,提出國家文化工作政策的建議,制訂文化事業發展計畫;指導推動地方文化工作組織安排對外文化交流和在墨的國際性文化活動。下設政策研究司、文化交流司、宣傳司等。該委員會的另一職能是協調國家藝術局、國家文物(人類學和歷史)局和國家電影局的工作。 2.國家藝術局(INSTITUTO NACIONAL DE BELLAS ARTES Y LITERATURA簡稱INBA) 成立于1946年,原屬公共教育部文化副部領導,文化副部被全國文化藝術委員會取代後,隸屬該委員會,但在人事、財政和業務方面有較大的獨立性,主要任務是促進和管理全國的文化藝術工作,傳播、保護文化藝術成果,領導藝術研究和制定藝術教育計畫,指導國家級文藝團體,管理所屬藝術院校,執行本國政府與其他國家簽訂的有關文化藝術方面的交流專案。設有文學處、音樂處、歌劇處、話劇處、舞蹈處、造型藝術處,文化服務處等,直接管理一些國家劇院和現代藝術博物館等,如國家藝術宮、國家音樂廳、現代藝術博物館。 3.國家文物(人類學和歷史)局(INSTITUTO NACIONAL DE ANTROPOLOGIA E HISTORIA簡稱INAH) 負責墨西哥文化遺產的保護與發掘,領導歷史文化遺產的研究,制訂文化遺址的保護和發掘計畫,指導管理歷史文化博物館。該學會擁有92座歷史博物館,其中最知名的是國家人類學博物館、大廟博物館、國家文化博物館、特奧蒂華坎歷史博物館等。 4.墨西哥電影局隸屬全國文化藝術委員會,負責全國電影事業的規劃和發展。 5.外交部國際合作署教育和文化合作司(DIRECCION GENERAL DE COOPERACION EDUCATIVA Y CULTURAL DEL INSTITUTO MEXICANO DE COOPERACION INTERNACIONAL) 原為外交部文化總司(DIRECCION EN JEFE DE LA CULTURA),後改為1998年初設立的國際合作署下的三個業務司之一。負責與外國商簽文化教育交流合作協定和年度執行計畫,根據計畫協調落實文化教育交流合作專案。與國家文委及其下屬機構,落實接待來訪和安排派出執行計畫中文化交流項目;落實派出留學人員和安排外國赴墨留學人員(公共教育部同時承擔部分交換留學生任務)。文化總司下設計畫協定處、教育評估處、文化宣傳處和學術交流留學生交換處,處下設科。 6.內政部廣播電視電影總局 系墨西哥廣播、電視、電影事業的主管機構,屬內政部。下設廣播局、電影局和電視局,分別負責這三個方面的工作。該總局主要是研究國家廣播影視事業的發展情況,制訂、修改有關法規,裁決廣播影視業中發生的帶有政策性的問題。總局中的電影領導委員會負責影片審查工作,電影資料館負責電影資料(拷貝)的收集和保管,負責每年兩次國際佳片影展,還設有電影人才培訓中心。 7.墨西哥體育聯合會(CONFEDERACION DEPORTIVA MEXICANA簡稱CODEME) 成立於1933年7月。聯合會的任務是組織全國性的體育比賽,選拔優秀運動員參加地區性體育比賽和奧運會。該會下有田徑、拳擊、籃球、自行車、體操等37個運動項目協會。 8.地方文化機構 墨西哥31個州和聯邦區(首都)及州屬市均設有自己的文化機構,名稱不盡一致,有的稱局,有的稱委員會,有的稱文化中心或文化之家,職能是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制訂本地區文化事業規劃,開展文化活動,培養文化藝術人才,管理本地文化設施。 聯邦區(首都)的社會文化局負責管理直轄的博物館、展覽館、劇院等文化設施。 【社會文化組織】 1.墨西哥作家總會(SOCIEDAD GENERAL DE ESCRIORES DE MEXICO簡稱SOGEM) 有會員2000余人,包括文學家、劇作家和電影、電視劇作家。其宗旨是保護會員會員作品的版權,代表會員向出版和演出單位收取版稅。 2.墨西哥作家協會 成立於1963年,有會員600余人。主要任務是介紹作家,推廣他們的作品。 3.全國演員協會(ASOCIACION NACIONAL DE ACTORES簡稱ANDA) 墨西哥知名話劇、電影、電視劇演員和舞蹈家的組織,任務是組織學術討論,維護演員權益。 4.墨西哥音樂演奏家和作曲家學會 擁有4,000多名會員,主要是組織各種音樂會,及商討音樂作品版權事宜。 【文化藝術單位】 1、國家圖書館 根據華萊士總統的法令建於19世紀中葉。最初座落在墨西哥城聖奧古斯丁中心,後隨著圖書數量的增加,在墨大學城建立了新館,僅將古籍存放在聖奧古斯丁中心。國家圖書館共有藏書60余萬冊。該館藏有最原始的印刷品,有些書被認為是孤本。國家圖書館負責全國的書目工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墨西哥的出版社必須將所出版的書刊向國家圖書館繳送兩份。該館對所有讀者開放,但書刊只能在館內閱覽,不能外借。 2、國家人類學博物館 建於1964年,是墨西哥最大的博物館。建築面積4萬平米,展覽面積3.3萬平米,由墨西哥著名建築師拉米雷斯設計,融印第安傳統建築風格和現代建築藝術為一體,聞名拉美。博物館陳列著1521年西班牙殖民以前的文物2.7萬餘件,按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文化分館展出。 3、國家總督統治時期博物館(MUSEO DE HISTORIA) 位於墨西哥城查普爾特佩克城堡,1944年成立。博物館共分19個展廳。主要反映墨西哥殖民時期、獨立戰爭時期和歷次革命時期歷史。展品有19世紀的寶石、瓷器等工藝品和殖民者的肖像。館中還設有墨西哥著名畫家大衛?西蓋羅斯繪畫廳。 4、大廟博物館(TEMPLO MAYOR) 位於墨西哥城中心,阿茲台克人大廟遺址旁。陳列大廟遺址發掘的文物,有各種金、銀、玉器等共1.3萬件,其中最重要的是一塊重達8.5噸的月曆石。大廟是阿茲台克人從1375年至1520年期間建立的祭祀廟宇,西班牙殖民者佔領墨西哥後將其破壞,並在其遺址上建造了現在的墨西哥城大教堂。1978年2月被發現,墨政府組織人力發掘整理,建起博物館,供人們瞭解當時的歷史。 5.多元文化博物館(MUSEO NACIONAL DE LAS CULTURAS) 建於1965年,是墨西哥唯一的一家專門介紹外國文化的國家博物館。共有23個展廳,每個展廳陳列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文物和圖片。中國陳列室有展品300餘件。 6.墨西哥城博物館(MUSEO DE LA CIUDAD DE MEXICO) 原系1528年古建築,1779年至1781年重建,1964年辟為博物館。共有8個展廳,主要介紹墨城地理、歷史、文化、古建築和工藝品。 7、現代藝術博物館(MUSEO DEL ARTE MODERNO) 座落在墨城查普爾特佩克公園內,1964年9月開館。博物館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藏畫館,收集了墨西哥現代和當代繪畫作品,另一部分系展覽廳,定期舉辦墨西哥或世界其他國家的繪畫展覽。博物館的花園裏陳列著許多雕塑。 8、塔馬約博物館(MUSEO DE RUFINO TAMAYO) 1981年開館,以墨西哥當代著名畫家魯菲諾?塔馬約(1991年逝世)命名。博物館的藏畫廳,展出當今世界50位元畫家的作品,其中包括著名旅法華裔畫家趙無極的作品。所有藏畫均為塔馬約捐贈。 【中國和墨西哥的文化關係】 墨西哥是拉美文明古國,與中國的交往源遠流長。古代“中國姑娘”漂洋過海來到墨西哥的美麗傳說廣為墨西哥人民所熟知,她那獨具特色的衣裙已成為墨西哥的一種地方民族服裝流傳到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兩國間的文化往來自五十年代起始。在拉美國家中,墨西哥是來華訪問人數較多的國家之一,僅1952年至1955年,就有多批參加國際會議的墨代表團和群眾團體訪華。墨著名壁畫家西蓋羅斯夫婦曾于1956年訪華。墨前臨時總統波爾特斯?希爾(PORTES GIL)於1960年隨墨中友協執行主席恰帕夫人所率的墨文化代表團訪華。其他來訪的還有墨現代芭蕾舞團、民族舞蹈家、歌唱家和電影工作者等。我亦有赴墨團組,如:1961年,周而複率團去墨參加拉丁美洲爭取國家主權、經濟解放與和平大會,1963年武漢雜技團訪墨等。 1972年2月兩國建交以後,文化交流日益增長,特別是自1973年4月墨總統埃切維利亞訪華後,兩國通過互致照會分別制定了1973年至1974年度、1975年度和1978年度的文化交流專案。據不完全統計,自1972年建交後至1978年10月,兩國的文化往來(包括科學、衛生、體育)約有一百起。 1978年10月27日,中墨政府文化協定由黃鎮和羅埃爾?加西亞分別代表兩國政府在北京簽署。自此,兩國間的文化交流納入了正軌,交流項目逐步增加,交流範圍不斷擴大。墨西哥是拉美諸國中與我交流最多的國家。 自有文化協定後,兩國間的文化交流項目除1979至1980年度為換文外,全部簽有執行計畫,幾乎從未間斷,具體為: 1981年執行計畫由文化部副部長劉複之和德科西奧外長在墨西哥城簽署(1980年6月)。 1984年至1986年執行計畫由文化部副部長呂志先和安吉亞諾大使在北京簽署(1984年6月25日)。 1986年至1989年執行計畫由文化部副部長宋木文和墨外交部國際合作總司司長豪爾赫·阿爾貝托·洛索亞大使在墨西哥城簽署(1986年10月3日)。 1991年至1993年執行計畫由外聯局副局長崔維本和墨外交部文化司協定與計畫處處長阿萊杭德拉·德拉帕斯在北京簽署(1991年7月26日)。 1994年至1996年執行計畫由外聯局局長吳春德和墨外交部國際合作總司司長豪爾赫·阿爾貝托?洛索亞大使在墨西哥城簽署(1993年8月3日)。 1997年至1999年執行計畫由文化部副部長李源潮和墨外交部副部長哈威爾·特萊維尼奧於1996年6月19日草簽;由李源潮副部長和墨外交部副部長雷波耶多·哥特(REBOLLEDO GOUT)於1996年11月塞迪略總統訪華時正式簽署。 2000年至2002年執行計畫由文化部外聯局副局長劉齪湍鞲繽飩徊抗屎獻魘鸞逃臀幕獻魎舅境ずC貳づ⒗ JAIME NUALART)於1999年10月8日在墨西哥城簽署。 【序號】:6503 {{出國指南/內容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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