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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曆史/內容頂部}} 突尼斯共和國位于北非馬格裏布東北部。西與阿爾及利亞接壤,東南與利比亞交界,東、北兩面瀕臨地中海。面積164150平方公裏。人口 696萬(1984),絕大部分是阿拉伯人,還有少數柏柏爾人和猶太人。居民多信奉伊斯蘭教。官方語言爲阿拉伯語。首都突尼斯。 '''早期曆史''' 遠古時期柏柏爾人是當地最早居民,過著原始的遊牧和狩獵生活。公元前14世紀,肺尼基人在這裏建立烏提卡殖民地,公元前 9世紀建立迦太基殖民地。迦太基統治者從公元前 6世紀起霸占柏柏爾人的土地,發展大地産農業,迫使柏柏爾人爲奴隸進行勞動。柏柏爾人在反抗迦太基的鬥爭中建立的努米底亞王國,占據了突尼斯南部的廣大地區。 公元前146年,羅馬人打敗了迦太基,後又滅努米底亞王國。突尼斯成爲羅馬帝國阿非利加省的壹部分,成爲它的主要糧倉。羅馬向這裏大批移民。羅馬人將土地分給柏柏爾人耕種,收取農作物作爲地租,5世紀末,汪達爾人利用柏柏爾人對羅馬帝國統治的反抗,在突尼斯建立自己的統治。 100年後,拜占廷帝國取代了汪達爾人在突尼斯的統治。 7世紀中葉,阿拉伯人進入突尼斯,戰勝拜占廷,建立了凱魯萬城。突尼斯被並入倭馬亞王朝的版圖。公元8世紀中葉,歸于阿拔斯王朝。由于大批阿拉伯移民進入,並同當地人融合,柏柏爾人逐漸皈依伊斯蘭教,采用阿拉伯語。突尼斯開始向封建社會過渡。10世紀初,突尼斯由伊斯蘭教什葉派建立的法蒂瑪王朝統治。12世紀60年代並入摩洛哥人建立的阿爾穆瓦希德王朝13世紀,王朝分裂爲 3個柏柏爾人的國家。在突尼斯的哈夫斯王朝,建都突尼斯城,成爲馬格裏布最強大的國家。14~15世紀,馬格裏布三國間不斷發生戰爭,國力日弱。 1535年,西班牙人入侵突尼斯。哈夫斯王朝淪爲西班牙人的藩屬。1574年,奧斯曼帝國侵占突尼斯,哈夫斯王朝滅亡。此後由奧斯曼帝國蘇丹任命的貝伊進行統治。1705年,侯賽因·本·阿裏擔任貝伊,建立侯賽因王朝,名義上臣屬于奧斯曼帝國,實際上是壹個獨立國家。這個王朝壹直延續到1957年。侯賽國王朝統治初期,改組了國家統治機構,設立大臣,分管財政、軍事、外交等,全國劃爲若幹行政區。18世紀下半期後,突尼斯因王位繼承之爭和西方殖民者的入侵而日益衰弱。 '''法國的入侵和統治''' 19世紀中葉,爲抵抗外來侵略,突尼斯貝伊政府進行壹系列的改革,發展經濟、頒布憲法、革新軍隊。英、法、意諸國以提供貸款的辦法插手突尼斯內政。由于統治階級貪汙腐化,突尼斯債務日重,1869年,負債總額超過16億法郎。法國爲最大債主。突尼斯財政破産,由法國、英國、意大利組織的國際財政調查團管理財政。1881年4月,法國出兵突尼斯,1881年5月12日簽訂巴爾杜條約,規定法軍占領突尼斯,法國管理突尼斯的財政和外交1883年2月8日,又簽訂新約,突尼斯正式成爲法國的保護國。法國在突尼斯名義上保留貝伊的地位,但內政外交大權卻操在其駐突尼斯的使節手中。殖民當局掠奪非洲人的土地,並鼓勵從歐洲大量移民。1892年,法國奪得土地44.3萬公頃。1912年,在突尼斯的歐洲移民占地達 110.9萬公頃。法國壟斷公司還控制采礦業和商業。第壹次世界大戰期間,突尼斯成爲法國的人力、糧食和原料供應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突尼斯成爲法國海外投資的主要場所、原料和廉價勞動力的供應地,也是法國在地中海的戰略基地。 '''民族獨立運動''' 19世紀末,突尼斯不斷爆發反對殖民統治的鬥爭。1907年成立青年突尼斯人黨,主張由突尼斯人自己管理國家。1920年突尼斯民族資産階級建立了以薩阿列比爲首的憲政黨,要求參加議會和政府,憲政黨很快發展爲群衆性的組織,參加者有農民、工人,也有封建王室貝伊的代表。隨著反帝鬥爭的深入,憲政黨內年輕的民族主義者不滿領導人的優柔寡斷,于1934年3月召開黨的非常代表大會,成立了以哈比蔔·布爾吉巴爲領導的新憲政黨新憲政黨提出了實現獨立的要求,1938年4月,布爾吉巴和其他領導人被法國殖民當局逮捕,新憲政黨轉入地下。 新憲政黨于1950年擬定了內閣自治的綱領。殖民當局予以拒絕,並鎮壓工農運動布爾吉巴又被逮捕。1954由年薩拉赫·本·優素福領導的新憲政黨組織民族解放軍,以突尼斯南部和中部爲根據地展開武裝鬥爭1955年法國被迫給予突尼斯內政自治權。1956年3月20日,法國同突尼斯簽訂聯合議定書,法國宣布廢除1881年的《巴爾杜條約》,承認突尼斯獨立。 '''獨立後的突尼斯''' 1957年7月25日,突尼斯制憲議會通過決議,廢黜貝伊,成立突尼斯共和國。1959年6月,通過憲法,11月布爾吉巴當選總統。1963年10月15日,法軍撤離比塞大軍事基地。突尼斯獨立後,對外奉行不結盟政策,維護民族獨立和國家主權,主張睦鄰政策。1964年1月10日突尼斯和中國建立外交關系。 新憲政黨是突尼斯執政黨,1964年改稱社會主義憲政黨。70年代以來,突尼斯實行開放的經濟政策,鼓勵私人投資,大量吸收外資。重視石油開采和發展旅遊業。1976年 4月,通過憲法修改草案,宣布布爾吉巴爲突尼斯共和國終身總統。80年代以來,布爾吉巴宣布實行多黨制。 {{世界各地|地區=突尼斯}} {{世界曆史/內容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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