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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頂部|欄目={{PAGENAME}}}} ==簡介== 提供世界最高水准的賽馬活動、體育運動及博彩娛樂,同時維持全港最大慈善公益資助機构的地位。 [http://www.hkjc.com/home/chinese/index.asp 香港賽馬會]是香港最大的單一納稅機构,於2014/15年度盈餘合共五十億三千一百萬港元,繳交二百億四千九百萬港元稅款,約占稅務局總稅收的6.6%。賽馬會也是香港最大的雇用者之一,聘用約4400名全職及20000名兼職職員。此外,賽馬會為香港最大的慈善公益資助機构,於2014/15年度,其慈善捐款為三十八億七千萬港元。 香港賽馬會於1884年11月4日成立,初期的賽馬活動為業餘性質。1971年以後,英皇禦准香港賽馬轉為職業活動。現時賽馬會每年舉辦約700場賽事,分別於跑馬地及沙田馬場舉行。除了於馬場內投注外,馬會亦接受場外、電話及自助終端機投注,現有超過100家場外投注站,及超過100萬個電話投注戶口。 2001年至2002年的馬季內,馬會有1144名馬主、24名練馬師、35名騎師及1435匹競賽馬匹。2002至2003年度賽馬總投額為710億港元。除掉580億派彩、95億博彩稅,馬會收益約為39億港元。馬會繳納的博彩稅達香港稅收的11.7%。馬會收益扣除營運開支後所得盈餘,交由屬下的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管理,主要用作體育、文娛、教育、社會服務、醫療方面用途。 1997年以後,馬會的投注額明顯下降,原因可能與香港經濟情况轉壞有關。2002年,在馬會的鼓勵下香港政府通過法例,仿效澳門禁止在香港接受跨境賭博。任何人在香港投注境外的賭博亦被列為刑事罪行,會被香港警方重罰。2003年起,馬會獲准接受海外足球賽事的投注,即足智彩。2005年與澳門賽馬會簽訂協定,容許澳門賽馬會在澳門接受香港賽馬投注。馬會亦正與特區政府商討,把繳納的博彩稅改為以利得稅形式計算。 ==賽馬== '''跑馬地馬場''' 跑馬地馬場是香港首個賽馬場,早於1844年12月舉行第一次正式賽馬,較香港賽馬會更早成立,是全球少有比特處市區的馬場。 '''沙田馬場''' 於1978年10月7日落成的沙田馬場位於近郊的新界,馬場中央是景色秀麗的彭福公園。 '''場外投注處''' 現時全香港共有超過100間場外投注處,分別香港島26間、九龍48間、新界32間及離島3間,其中旺角共有8間投注處為全港最多,沙田7間緊隨其後。一般投注處均設有服務櫃比特、自助售票機、運財投注機及智財全能投注機接受投注。新設計的投注處更設有寬敞的“投注大堂”及“足球地帶”。位於“屯門投注處”二樓的“賽馬會影院”裝設大螢幕現場直播賽馬,並有多部中型電視螢幕顯示即場賠率及其他賽馬資訊。場外投注處除投注服務外,亦開放作社區服務用途,部分投注處設有學生自修室供未成年人士使用,亦可借予非牟利團體舉辦慈善活動。賽馬會影院亦可借給慈善及非牟利團體舉辦社區活動。 ==六合彩== 港英政府為加強打擊民間的字花賭博,並且防止賭博資金流向黑社會等非法集團,從1975年起開售樂透式彩票多重彩,取代原先的馬票。當初負責開彩的是法定機構香港獎券管理局,由香港賽馬會]]代為受注,現已改由[[香港賽馬會]]以香港馬會獎券有限公司的名義接受投注及開彩。投注彩池除用作派彩外,餘額撥交社會福利署獎券基金用作慈善用途。最初的彩票是14選6,每週攪珠開彩。為迎合大眾「以小博大」的心理,1976年大幅增加中彩難度及派彩,改變開彩方法為36選6(及一個特別號碼),正式名為六合彩,並將開彩次數增加為每星期2次(最近更增加至每星期3次)。之後為維持派彩數額及增加中獎難度,曾多次增加選擇數目。 === 投-{注}-金額 === 六合彩每-{注}-港幣10元,同時可購買港幣5元的「部份-{注}-項」(即半-{注}-)-{只}-適用於投-{注}-種類的「複式」及「-{胆}-拖」投-{注}-。 === 投-{注}-方法 === {|class="wikitable" width="60%" |- style="background:#C0C0C0;" align=center |width=10%|'''投-{注}-種類'''||width=60%|'''投-{注}-方法 / 備註''' |- |align=center|「單式」投-{注}-||從自選任何號碼中選出6個不同號碼。 |- |align=center|「複式」投-{注}-||從自選任何號碼中選出7個或以上不同號碼。 |- |align=center|「-{胆}-拖」投-{注}-||1.從自選任何號碼中選出1至5個不同號碼作「-{胆}-」(即-{胆}-拖),加上其他號碼作「腳」(即配腳)。<br/>2.該投-{注}-種類有幾個玩法:「一-{胆}-拖」選出1個不同號碼作「-{胆}-」,加上最多48個其他號碼作「腳」;<br/> 「二-{胆}-拖」選出2個不同號碼作「-{胆}-」,加上最多47個其他號碼作「腳」,如此類推。<br/>3.作「-{胆}-」及作「腳」的號碼不可以相同。 |} 自2006年端午節金多寶開始,馬會會在金多寶攪珠前一星期,預售金多寶搞珠彩票。除非下期攪珠為金多寶攪珠,否則投注人士應在彩票上填寫金多寶選項,或於購票時向職員說明。 === 中獎方法 === {|class="wikitable" width="56%" |- style="background:#C0C0C0;" align=center |width=10%|'''獎'''||width=25%|'''中獎組合'''||width=15%|'''機會率''' |- |align=center|頭 獎||align=center|選中6個「攪出號碼」||align=center|[[檔案:賽馬1.svg]] |- |align=center|二 獎||align=center|選中5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align=center|[[檔案:賽馬2.svg]] |- |align=center|三 獎||align=center|選中5個「攪出號碼」||align=center|[[檔案:賽馬3.svg]] |- |align=center|四 獎||align=center|選中4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align=center|[[檔案:賽馬4.svg]] |- |align=center|五 獎||align=center|選中4個「攪出號碼」||align=center|[[檔案:賽馬5.svg]] |- |align=center|六 獎||align=center|選中3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align=center|[[檔案:賽馬6.svg]] |- |align=center|七 獎||align=center|選中3個「攪出號碼」||align=center|[[檔案:賽馬7.svg]] |} === 「-{胆}-拖」投-{注}-中獎方法 === {|class="wikitable" width="60%" |- style="background:#C0C0C0;" align=center |width=10%|'''獎'''||width=50%|'''中獎組合''' |-align=center |colspan=2|一-{胆}-拖 |-align=center |頭 獎||選中1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5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2|二 獎||選中「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5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1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4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2|三 獎||選中5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1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4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3|四 獎||選中4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4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1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3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2|五 獎||選中4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1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3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3|六 獎||選中3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3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1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2|七 獎||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1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colspan=2|二-{胆}-拖 |-align=center |頭 獎||選中2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4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2|二 獎||選中1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4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2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3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2|三 獎||選中1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4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2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3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4|四 獎||選中「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4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1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3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1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3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2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3|五 獎||選中4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1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3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2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5|六 獎||選中3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3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1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1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2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3|七 獎||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1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2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colspan=2|三-{胆}-拖 |-align=center |頭 獎||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3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2|二 獎||選中2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3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2|三 獎||選中2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3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4|四 獎||選中1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3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2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2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3|五 獎||選中1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3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2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6|六 獎||選中「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3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1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1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2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2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4|七 獎||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1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2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 |-align=center |colspan=2|四-{胆}-拖 |-align=center |頭 獎||選中4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2|二 獎||選中3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4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2|三 獎||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4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4|四 獎||選中2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3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4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3|五 獎||選中2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4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 |-align=center |rowspan=5|六 獎||選中1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2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2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3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 |-align=center |rowspan=3|七 獎||選中1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2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2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 |-align=center |colspan=2|五-{胆}-拖 |-align=center |頭 獎||選中5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2|二 獎||選中4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5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rowspan=2|三 獎||選中4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5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 |-align=center |rowspan=3|四 獎||選中3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4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4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 |-align=center |rowspan=2|五 獎||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4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 |-align=center |rowspan=3|六 獎||選中2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特別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3個「攪出號碼」加「特別號碼」作「-{胆}-」(即-{胆}-拖) |-align=center |rowspan=2|七 獎||選中2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1個「攪出號碼」作「腳」(即配腳) |-align=center |選中3個「攪出號碼」作「-{胆}-」(即-{胆}-拖) |} === 開彩 === 開彩時以自動攪珠機攪珠,從設定任何-{彩}-球號碼中抽出6個「攪出號碼」及1個「特別號碼」;過程由電視台(除了1997年至2001年由[[無綫電視]]負責之外,其餘時間均由亞洲電視及其前身麗的電視負責,2015年8月1日起因亞洲電視被收回廣播牌照再改由無綫電視負責。)註明「現場直播」,直播時並由主持人會把抽出的號碼用粵語及英語讀出(最後重複抽出的號碼時則只用粵語讀出)。另由2015年6月16日起,東方報業集團獲授權於旗下流動應用程式轉播六合彩開彩過程。 === 派彩 === 根據《博彩稅條例》,每期六合彩攪珠的總投注額中的25%會撥作獎券收益徵稅、15%會撥作獎券基金,另6%為香港馬會獎券有限公司的佣金;餘下的54%始為'''獎金基金'''<ref>http://special.hkjc.com/root2/marksix/info/ch/mark6/prizes_fund.asp</ref><ref>http://special.hkjc.com/root2/marksix/info/ch/mark6/important_notice.asp</ref>。 先從獎金基金派出所有四至七獎,然後再扣出'''金多寶'''累積。剩餘彩池按 45%:15%:40%比例分成頭、二、三獎彩池,供中獎人平分。倘若頭、或二、三獎無人中,該項彩池進入累積彩池。一般來說,頭獎彩池包括之前的累積多寶;唯若該期屬金多寶搞珠,則累積多寶會計算入金多寶當中(舉例:若累積多寶少於金多寶,則頭獎彩池的多寶仍為原定金多寶數額;若累積多寶多於金多寶,則頭獎彩池的多寶會等同多寶的數額)。在以上情況下,任何剩餘的多寶會撥入金多寶基金。 {|class="wikitable" width="70%" |- style="background:#C0C0C0;" align=center |width=10%|'''獎'''||width=60%|'''派彩 / 獎金分配''' |- |align=center|頭 獎||獎金基金減去四獎至七獎的總獎金及金多寶扣數後的 45%<br/>每期頭獎獎金定為不少於港幣8,000,000元 |- |align=center|二 獎||獎金基金減去四獎至七獎的總獎金及金多寶扣數後的 15% |- |align=center|三 獎||獎金基金減去四獎至七獎的總獎金及金多寶扣數後的 40% |- |align=center|四 獎||固定派彩為每-{注}-港幣9,600元 |- |align=center|五 獎||固定派彩為每-{注}-港幣640元 |- |align=center|六 獎||固定派彩為每-{注}-港幣320元 |- |align=center|七 獎||固定派彩為每-{注}-港幣40元 |} 已購買港幣5元的「部份-{注}-項」(即半-{注}-)後,中獎的獎金為每-{注}-派彩之一半。 而根據六合彩獎券規例 3.16 有關獎金基金在必要時的重新分配: (a)如四獎、五獎、六獎及七獎獎金的獎金總額超過獎金基金的 60%,將由金多寶彩池撥支支付四獎、五獎、六獎及七獎獎金所款項之餘額。 (b)倘若獎金基金 60% 的款額。加上金多寶彩池現存的總額,仍不足以全數支付全部四獎、五獎、六獎及七獎獎金款額,則四獎、五獎、六獎及七獎的所有獎金將同時按比例調低,且四獎獎金仍應為五獎獎金的 15 倍,五獎獎金仍應為六獎獎金的 2 倍,六獎獎金仍應為七獎獎金的 8 倍。之後,每一獎金必須調低至與注項單位最接近的整數倍數。 (c)倘若獎金基金在扣除金多寶扣數及支付四獎、五獎、六獎及七獎獎金後,其餘額不足支付頭獎、二獎及三獎獎金的最低款額,則差額部份將由金多寶彩池撥支。而頭獎、二獎及三獎獎金應調低至與注項單位最接近的整數倍數。 (d)若獎金基金及金多寶彩池作出支付四獎、五獎、六獎及七獎獎金所需款項之預計扣數後,不足以支付頭獎、二獎及三獎獎金的最低款額,則所有的獎金將同時按比例調低。且頭獎獎金應為二獎獎金的兩倍,二獎獎金應為三獎獎金的 2 倍,三獎獎金應為四獎獎金的2倍,四獎獎金應為五獎獎金的 15 倍,五獎獎金應為六獎獎金的2倍,而六獎獎金則應為七獎獎金的 8 倍。在必要時,所有獎金均應調低至與注項單位最接近的整數倍數,任何因此而產生的餘款將撥回金多寶彩池。 === 領獎 === 以下的領獎資料均為於攪珠當天後的60天內領獎 使用現金投-{注}-: *中獎少於100萬元(包括四獎至七獎):可於各場外投-{注}-處或馬場以現金或支票方式領獎; *中獎多於100萬元:可於跑馬地體育道1號馬會總部大樓以支票方式領獎; *中獎多於500萬元的頭獎或二獎:必須於指定時間內致電1817登記,登記完成後將獲安排領獎,而登記時間截至攪珠當天的翌日下午五時。 使用投-{注}-戶口投-{注}-: *中獎少於500萬元:自動派彩,獎金將直接存入投-{注}-戶口內; *中獎多於500萬元的頭獎或二獎:必須於指定時間內致電1817登記,登記完成後獎金將直接存入投-{注}-戶口內,而登記時間截至攪珠當天的翌日下午五時。 使用投-{注}-戶口之「固定指示」投-{注}-: *不論中獎金額多寡,均會獲自動派彩。 使用投-{注}-戶口之「互動投-{注}-服務」投-{注}-: *中獎少於500萬元:自動派彩,獎金將直接存入投-{注}-戶口內; *中獎多於500萬元的頭獎或二獎:毋須登記,於指定登記時間結束後,系統開始發放獎金時,獎金將自動存入投-{注}-戶口內,而登記時間截至攪珠當天的翌日下午五時。 ==足智彩== {{欄目/底部|欄目={{PAGENAME}}}} [[zh-cn:体彩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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