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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指南/內容頂部}} 壹、中國與蒙古國雙邊關系簡況 中蒙兩國邊界線長4710公裏。兩國于1949年10月16日建立外交關系。中蒙建交50年來,兩國關系雖經曆過壹些曲折,但睦鄰友好始終是主流。尤其是近10年來,兩國關系發展迅速,成果顯著。1994年,雙方重新簽署《中蒙友好合作關系條約》,爲兩國關系健康、穩定發展奠定了政治、法律基礎。1998年12月,應江澤民主席邀請,蒙古總統那•巴嘎班迪對中國進行了國事訪問,雙方發表中蒙聯合聲明,確定建立兩國面向21世紀長期穩定、健康互信的睦鄰友好合作關系,爲兩國關系的未來發展指明了方向。1999年7月,江澤民主席應邀對蒙古進行國事訪問,充實和豐富了兩國睦鄰友好合作關系的內涵。2002年1月,蒙古總理恩赫巴亞爾對中國進行了正式訪問,雙方發表聯合公報。2003年6月,胡錦濤主席對蒙古進行國事訪問,雙方宣布建立中蒙睦鄰互信夥伴關系,並發表聯合聲明。2004年7月,蒙古總統巴嘎班迪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雙方發表中蒙聯合聲明。2005年11月,蒙古總統恩赫巴亞爾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雙方發表中蒙聯合聲明。近年來,兩國互利合作不斷擴大,中國已成爲蒙最大的貿易夥伴和投資國。在國際事務中,雙方在許多問題上有著相同或近似的看法,相互支持,有效合作。 蒙古是中國北部的重要鄰國,地處中俄兩國之間,地理位置獨特。多年來,中國政府堅定不移地對蒙古奉行睦鄰友好政策。中方尊重蒙古的獨立與主權,尊重蒙古人民自己選擇的發展道路,尊重蒙古的無核區地位。 二、雙邊政治關系回顧 蒙古是最早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之壹。1960年雙方簽訂《中蒙友好互助條約》。1962年簽訂《邊界條約》。60年代中後期,兩國關系經曆了曲折。70年代,兩國恢複互派大使。80年代,兩國關系逐步改善。1989年兩國關系和兩國執政黨-中國共産黨與蒙古人民革命黨相互關系實現正常化。此後,兩國友好交流與合作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軍事等各個領域不斷得到鞏固和發展。1990年中蒙雙方發表聯合公報,1994年修訂《中蒙友好互助條約》,並在此基礎上簽訂《中蒙友好合作關系條約》。雙方確認,兩國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加強和發展友好合作關系。 蒙古領導人訪華的主要有:總理澤登巴爾(1952、1959、1962年)、大人民呼拉爾主席團主席桑布(1954年)、蒙古人民革命黨中央第壹書記丹巴(1956年)、大人民呼拉爾主席賈爾卡賽汗(1960年)、大人民呼拉爾主席林欽(1988年)、大人民呼拉爾主席團主席彭•奧其爾巴特(1990年)、蒙古人民革命黨中央委員會主席貢•奧其爾巴特(1991年)、副總統兼國家小呼拉爾主席拉•貢其格道爾吉(1991年)、總理賓巴蘇倫(1992年)、國家大呼拉爾主席那•巴嘎班迪(1994年)、總理彭•紮斯萊(1996年)、總統那•巴嘎班迪(1998年、2004年)、總理林•阿瑪爾紮爾嘎勒(1999年)、國家大呼拉爾主席拉•貢其格道爾吉(2000年)、總理那•恩赫巴亞爾(2002年)、總統那·恩赫巴亞爾(2005年)。 中國領導人訪蒙的主要有:總理周恩來(1954、1960年)、國家副主席朱德(1956年)、國家主席楊尚昆(1991年)、總理李鵬(1994年)、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喬石(1997年)、副總理兼外長錢其琛(1997年)、國家主席江澤民(1999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尉建行(2000年)、國家主席胡錦濤(2003年)、副總理吳儀(2005年)。 三、雙邊經貿關系和經濟技術合作 1951年中蒙兩國建立貿易關系。1989年兩國政府成立了經濟、貿易和科技合作委員會,迄今已舉行八次會議。1991年兩國政府簽訂了新的貿易協定,以現彙貿易取代了政府間記帳貿易。同年,兩國政府簽署投資保護協定。據中國海關統計,2004年,中蒙貿易總額約爲6.93億美元,其中,中方出口額約爲2.33億美元,進口額約爲4.6億美元。 中蒙兩國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發展經貿合作關系。據蒙方統計,截至2004年底,中國對蒙投資共計4.6億美元,投資項目1575項,分別占外商對蒙直接投資總額和外資企業總數的 37.7%和41.4%,繼續保持爲蒙第壹大投資國。2002年6月,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長石廣生訪蒙。2003年9月,商務部副部長安民率團參加在烏蘭巴托舉行的中蒙經濟、貿易和科技合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 1985年以來,兩國在發展政府間貿易的同時發展邊境貿易。目前,中國的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甯夏回族自治區、河北省、吉林省等同蒙古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邊境貿易。 四、文化、科技與教育等方面的雙邊交往與合作 中蒙兩國于1951年起建立文化聯系。近年來,根據中蒙兩國政府文化交流計劃,兩國開展了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的文化交流與合作。1994年雙方簽署《中蒙文化合作協定》。1997年,文化部長劉忠德率中國政府文化代表團訪蒙,這是中蒙建交以來中國文化部長對蒙進行的首次訪問。1998年,蒙古教育部長其•賽汗比列格率政府代表團訪華,雙方簽署《中蒙1998-2000年文化交流執行計劃》。1999年4月,文化部副部長艾青春率中國政府文化代表團訪蒙。2001年4月,文化部部長助理常克仁率政府文化代表團訪蒙,雙方簽署兩國政府“2001-2003年文化交流合作執行計劃”。2001年5月,蒙教文科部長倉吉德訪華。2002年3月,蒙古廣播電視局長岡包勒德訪華。2004年4月,文化部部長孫家正率團訪蒙,並參加了首次在蒙古舉辦的“中國文化周”活動。2005年4月,蒙教文科部長查幹訪華,“蒙古文化周”活動在中國舉行。 1987年,中蒙恢複中斷20多年的科學技術交流,雙方簽署了兩國政府《1987-1988年度科技合作計劃》。1989年,蒙古政府科技合作代表團訪華。此後,雙方定期舉行科技合作會議和簽訂年度科技合作計劃。1999年,科學院院長路甬祥率中國科學院代表團訪蒙。2001年11月,中科院副院長楊柏齡訪蒙。 中蒙兩國教育交流始于1952年,多年來,兩國在教育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發展順利。1996年,蒙古科教部長圖木爾奧其爾訪華,雙方簽署《中蒙1996-2000年教育交流與合作計劃》。1998年,中蒙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蒙古國政府相互承認學位學曆的協定》。2000年,雙方簽署《利用中國無償援助款項培養蒙古留學生項目執行計劃》。2002-2003年度,蒙古公派在華進修、留學人員有180人,中國在蒙古進修人員有15 人,向蒙派出援外漢語教師1名。2002年,教育部副部長張天保率團訪蒙。2003年,蒙古教育文化科學部長倉吉德訪華。 五、其他關系 隨著兩國關系的發展,兩國領事關系也不斷發展。1986年兩國政府在北京簽署了《中蒙領事條約》。1990年,蒙古恢複駐中國呼和浩特總領館。1996年,蒙古駐呼和浩特總領館駐二連辦公室正式辦公。1997年兩國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蒙古國政府關于蒙古國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保留名譽領事館的協定》。目前,雙方對持外交、公務和因公普通護照人員互免簽證。中蒙兩國領事關系的發展,爲推動兩國經貿往來和人員交流起到了積極作用。 1991年,中蒙兩國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國政府關于邊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協定》。2004年,雙方對此協定進行了修訂。 目前,北京至烏蘭巴托之間雙方開辟有定期航班。烏蘭巴托至呼和浩特之間蒙方開辟有定期航班。 六、主要雙邊協議 1、《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邊界條約》(1962.12.26) 2、《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領事條約》(1986.8.9) 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國友好合作關系條約》(1994.4.29) {{出國指南/內容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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