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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指南/內容頂部}} 壹、雙邊政治關系 不丹是中國的西南鄰國,與我西藏地區語言、風俗、文化相近,曆史聯系悠久。 中不迄未建交,但保持友好交往。1971年,不丹投票贊成恢複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1974年,不丹邀請我駐印度使館臨時代辦馬牧鳴出席第四世國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的加冕典禮。1979年起,兩國領導人每年均互致國慶賀電。 1994年至今,我駐印度大使程瑞聲、裴遠穎、周剛、華君铎、孫玉玺先後7次對不丹進行工作訪問,同不丹國王、外交大臣等就兩國關系交換意見。2001年6月,不丹駐印大使達戈·澤林應邀訪華,兩國駐印大使保持溝通,開辟了兩國除邊界會談外新的接觸渠道。 近年來,中不交往逐漸增多,關系進壹步發展。2004年以來,不丹外交大臣坎杜·旺楚克、財政部秘書和國家婦女兒童委員會執行主任揚吉·旺楚克、內政與文化大臣吉格梅·廷裏等先後訪華。第59屆、第60屆聯大及2005年“亞洲合作對話”外長會期間,李肇星外長會見不丹外交大臣坎杜·旺楚克。2007年4月,李肇星外長在印度出席第14屆南盟峰會期間會見不丹首相兼外交大臣坎杜·旺楚克。 中不兩國在國際場合保持良好合作。不丹在聯合國人權會上和世界衛生大會上連續支持中國挫敗反華、“台獨”提案。 二、中不邊界問題 中不邊界長約600公裏,從未正式劃定。1984年起,中不兩國輪流在北京和不丹首都廷布舉行中不邊界會談。1998年,兩國在第12輪邊界會談期間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不丹王國政府關于在中不邊境地區保持和平與安甯的協定》。這是兩國第壹個政府間協定,對維護兩國邊境地區穩定具有重要意義,並爲尋求邊界問題的解決創造良好條件。2005年7月,外交部亞洲司副司長羅照輝率團赴不丹舉行中不邊界問題專家小組第二次會議。 2006年8月,不丹外交大臣坎杜·旺楚克率團來華參加中不第十八輪邊界會談,唐家璇國務委員、李肇星外長分別會見,外交部副部長武大偉與坎杜舉行了會談。雙方主要就中不邊界、中不關系等問題交換了意見,表示雙方均高度重視中不關系,同意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致力于早日解決兩國邊界問題,並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繼續發展友好合作。 三、中不經貿關系及在其他領域的合作 2004年,中不雙邊貿易額約52萬美元。2005年,中不貿易額約47萬美元,同比下降10%。2006年,中不貿易額約16萬美元,同比下降65.4%。 中不在文化、教育等其他領域的交往剛剛起步。2005年4月,文化部部長助理丁偉率中國藝術團首次赴不丹演出獲得成功。2001年和2002年,兩國審計部門實現互訪。 2006年6月,不丹反腐敗委員會主席藏莫訪問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四、重要雙邊協議 (壹)2000年和2004年,中國兩國政府分別就不丹王國在澳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保留名譽領事事以換文形式達成協議。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不丹王國政府關于在中不邊境地區保持和平與安甯的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不丹王國政府(以下簡稱“雙方”),根據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爲保持中不邊境地區的和平與安甯,達成協議如下: 雙方認爲,國家不分大小、強弱,應壹律平等,相互尊重。中方重申,完全尊重不丹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雙方願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發展睦鄰友好合作關系。 雙方認爲,在前十壹輪會談中,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相互信任與合作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就解決邊界問題的指導原則達成壹致,縮小了雙方在邊界問題上的分歧。會談加深了兩國間的相互了解和傳統友誼。雙方願繼續本著上述精神,爲早日公平合理地解決兩國邊界問題做出共同努力。 雙方同意,在邊界問題最終解決之前,保持邊境地區的和平與安甯,維持壹九五九年三月以前的邊界現狀,不采取任何單方面行動改變邊界現狀。 雙方回顧了十壹輪邊界會談所取得的進展。鑒于雙方均已明確闡述了各自對爭議地區的立場,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這壹問題。 {{出國指南/內容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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