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件翻譯/英語翻譯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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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翻譯的種類

  一、翻譯種類和外事翻譯的特點 翻譯活動的範圍很廣。就其翻譯方式來說,有漢語譯成外語(簡稱“漢譯 外”)和外語譯成漢語(簡稱“外譯漢”)兩種。就其工作方式來說,有口頭翻 譯(簡稱“口譯”,interpretation)和筆頭翻譯(簡稱“筆譯”, translation)之分。口譯包括交替傳譯(簡稱“交傳”,consecutive interpretation)和同聲傳譯(簡稱“同傳”,simultaneous interpretation 或conference interpretation)兩種。就其程度而言,可分為全文翻譯(full translation)和部分翻譯(partial translation),如摘譯。上述各種翻譯既 有共同之處,又各有其特點。

  外事翻譯的內容主要是在各種外交、外事場合上口頭和局面的講話和檔。 在外事場合,口、筆譯往往同時使用。如建交談判、關於國際公約的談判,都要 求譯員既能口譯,又能將所談的內容和結果落實到文字上,成為公報、公約、條 約備忘錄、協議等。有時是先口譯,然後產生檔。有時則在講話、演講前將稿 件譯好,再到現場作口譯。

  外事翻譯的內容決定了它具有別于其他領域翻譯的特點:首先,外事翻譯政 治性和政策性強。無論是口譯,還是筆譯,外事翻譯的內容多是國家的立場、政 策。稍有差錯,就可能影響到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利益、形象、聲譽、地位及 其國際關係等,就可能給國家和人民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其次,外事翻譯的時 效性強。口譯工作的最大特點是時間緊,要求譯員當場完成翻譯過程。筆譯也往 往有時限要求。有時前臺在與某國談判建交問題,後臺同時在翻譯建交公報,隨 時根據前臺的談判情況進行修改,隨時打出清樣交前臺使用。很多時候在領導人 出訪前不久,才把出訪時要用的講話稿交譯員去翻,需要在短時間內完成翻譯定 稿、打字、校對等多道程序。有時我國家領導人參加國際性首腦會議,在開會現 場根據會議進程和情況親自手寫即席發言稿或修改事先草擬的發言稿,寫完立即 從會場傳出來由在場外的筆譯同志譯成外語後,交會場上的同聲傳譯譯員手中, 以保證翻譯,經常要翻譯尚未正式發表的講話稿及其他檔,決不應該向外界透 露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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