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公二十二年
莊公·莊公二十二年
作者:左丘明
【經】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癸醜,葬我小君文姜。陳人殺其公子禦寇。夏五月。秋七月丙申,及齊高傒盟于防。冬,公如齊納幣。
【傳】二十二年春,陳人殺其大子禦寇,陳公子完與颛孫奔齊。颛孫自齊來奔。
齊侯使敬仲爲卿。辭曰:「羁旅之臣,幸若獲宥,及于寬政,赦其不閑于教訓而免于罪戾,弛于負擔,君之惠也,所獲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謗。請以死告。《詩》雲:『翹翹車乘,招我以弓,豈不欲往,畏我友朋。』」使爲工正。
飲桓公酒,樂。公曰:「以火繼之。」辭曰:「臣蔔其晝,未蔔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禮,不繼以淫,義也。以君成禮,弗納于淫,仁也。」
初,懿氏蔔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锵锵,有妫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爲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于王。』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風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異國乎。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大嶽之後也。山嶽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
及陳之初亡也,陳桓子始大于齊。其後亡成,成子得政。
翻譯
二十二年春季,陳國人殺了他們的太子禦寇。陳國的敬仲和颛孫逃亡到齊國。颛孫又從齊國逃亡到魯國來。
齊桓公想任命敬仲做卿,他辭謝說:“寄居在外的小臣如果有幸獲得寬恕,能在寬厚的政治之下,赦免我的缺乏教訓,而得以免除罪過,放下恐懼,這是君王的恩惠。我所得的已經很多了,哪裏敢接受這樣的高位而很快地招來官員們的指責?謹昧死上告。《詩》說:‘高高的車子,招呼我用的是弓。
難道我不想前去?怕的是我的友朋。’”齊桓公就讓他擔任了工正官。
敬仲招待齊桓公飲酒,桓公很高興。天晚了,桓公說:“點上燭繼續喝酒。”敬仲辭謝說:“臣只知道白天招待君主,不知道晚上陪飲。不敢遵命。”
君子說:“酒用來完成禮儀,不能沒有節制,這是義;由于和國君飲酒完成了禮儀,不使他過度,這是仁。”
當初,懿氏要把女兒嫁給敬仲而占蔔吉凶。他的妻子占蔔,說:“吉利。這叫做‘鳳凰飛翔,唱和的聲音嘹亮。妫氏的後代,養育于齊姜。第五代就要昌盛,官位和正卿壹樣。第八代以後,沒有人可以和他爭強。’”
陳厲公是蔡國女人所生,所以蔡國人殺了五父而立他爲君,生了敬仲。
在敬仲年幼的時候,有壹個成周的太史用《周易》去見陳厲公,陳厲公讓他占筮,占得的《觀》卦變成《否》卦。周太史說:“這就叫做‘出聘觀光,利于作上賓于君王’。這個人恐怕要代替陳而享有國家了吧!但不在這裏,而在別國,不在這個人身上,而在他的子孫。光,是從另外地方照耀而來的。《坤》是土,《巽》是風,《乾》是天。風起于天而行于土上,這就是山。有了山上的物産,又有天光照射,這就居于地土上,所以說‘出聘觀光,利于作上賓于君王’,庭中陳列的禮物上百件,另外進奉束帛玉璧,天上地下美好的東西都具備了,所以說‘利于作上賓于君王’。還有等著觀看,所以說他的昌盛在于後代吧!風行走最後落在土地上,所以說他的昌盛在于別國吧!如果在別國,必定是姜姓之國。姜是太嶽的後代。山嶽高大可以與天相配。但事物不可能兩者壹樣大,陳國衰亡,這個氏族就要昌盛吧!”
等到陳國第壹次滅亡,陳桓子才在齊國有強大的勢力,後來楚國再次滅亡陳國,陳成子取得了齊國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