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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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文公十三年

作者:左丘明

  【經】十有三春王正月。夏五月壬午,陳侯朔卒。邾子蘧滁卒。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大室屋壞。冬,公如晉。衛侯會公于踏。狄侵衛。十有二月己醜,公及晉侯盟。公還自晉,鄭伯會公于棐。

  【傳】十三年春,晉侯使詹嘉處瑕,以守桃林之塞。

  晉人患秦之用士會也,夏,六卿相見于諸浮,趙宣子曰;「隨會在秦,賈季在狄,難日至矣,若之何?」中行桓子曰:「請複賈季,能外事,且由舊勳。」郤成子曰:「賈季亂,且罪大,不如隨會,能賤而有恥,柔而不犯,其知足使也,且無罪。」

  乃使魏壽余僞以魏叛者以誘士會,執其帑于晉,使夜逸。請自歸于秦,秦伯許之。履士會之足于朝。秦伯師于河西,魏人在東。壽余曰:「請東人之能與夫二三有司言者,吾與之先。」使士會。士會辭曰:「晉人,虎狼也,若背其言,臣死,妻子爲戮,無益于君,不可悔也。」秦伯曰:「若背其言,所不歸爾帑者,有如河。」乃行。繞朝贈之以策,曰:「子無謂秦無人,吾謀適不用也。」既濟,魏人噪而還。秦人歸其帑。其處者爲劉氏。

  邾文公蔔遷于繹。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與焉。」左右曰:「命可長也,君何弗爲?」邾子曰:「命在養民。死之短長,時也。民苟利矣,遷也,吉莫如之!」遂遷于繹。

  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

  秋七月,大室之屋壞,書,不共也。

  冬,公如晉,朝,且尋盟。衛侯會公于踏,請平于晉。公還,鄭伯會公于棐,亦請平于晉。公皆成之。鄭伯與公宴于棐。子家賦《鴻雁》。季文子曰:「寡君未免于此。」文子賦《四月》。子家賦《載馳》之四章。文子賦《采薇》之四章。鄭伯拜。公答拜。

翻譯

  十三年春季,晉靈公派詹嘉住在瑕地,以防守桃林這個險要的地方。晉國人擔心秦國任用士會,夏季,六卿在諸浮相見。趙宣子說:“士會在秦國,賈季在狄人那裏,禍患每天都可能發生,怎麽辦?”中行桓子說:“請讓賈季回來,他了解外界的事情,而且因爲有過去的功勞。”郤成子說:“賈季喜歡作亂,而且罪過大,不如讓士會回來。士會能夠做到卑賤而知道恥辱,柔弱而不受侵犯,他的智謀足以使用,而且沒有罪過。”于是晉國就讓魏壽馀假裝率領魏地的人叛亂,以引誘士會。把魏壽馀的妻子兒女抓在晉國,讓他夜裏逃走。魏壽馀請求把魏地歸入秦國,秦康公答應了。魏壽馀在朝廷上踩壹下士會的腳,示意士會與他壹起回晉國。秦康公駐軍在河西,魏地人在河東。魏壽馀說:“請派壹位東邊人而能夠跟魏地幾位官員說話的,我跟他壹起先去。”秦康公派遣士會。士會辭謝說:“晉國人,是老虎豺狼。如果違背原來的話不讓下臣回來,下臣死,妻子兒女也將被誅戮,這對君王沒有好處,而且後悔不及。”秦康公說:“如果晉國違背原來的話不讓妳回來,我若不送還妳的妻子兒女,有河神作證!”這樣士會才敢去。繞朝把馬鞭送給士會,說:“您別說秦國沒有人才,我的計謀正好不被采用罷了。”渡過黃河以後,魏地人因得到士會而歡呼,熙熙嚷嚷地回去了。秦國人送還了士會的妻子兒女。士會留在秦國的家人都改姓爲劉氏。

  邾文公爲了遷都到繹地而占了卦問吉凶。史官說:“對百姓有利而對國不利。”邾文公說:“如果對百姓有利,也就是我的利益。上天生育了百姓而爲他們設置君主,就是用來給他們利益的。百姓得到利益,我就必然也在其中了。”左右隨從說:“生命是可以延長的,君王爲什麽不這樣做?”邾文公說:“活著就是爲了撫養百姓。而死的或早或晚,那是由于偶然因素的緣故。百姓如果有利,遷都就是了,沒有比這再吉利的了。”于是就遷都到繹地。五月,邾文公死了。君子說:“邾文公真正懂得天命。”

  秋季,七月,太廟正屋屋頂損壞,《春秋》所以記載,是爲了表示臣下的不恭敬。

  冬季,文公到晉國朝見,同時重溫過去的友好關系。衛成公在踏地會見文公,請求和晉國講和。文公回國時,鄭穆公在棐地會見文公,也請求和晉國講和。魯文公都壹壹幫助他們達成和議。

  鄭穆公和魯文公在棐地舉行宴會,子家賦了《鴻雁》這首詩。季文子說:“寡君也不能免于這種處境。”就賦了《四月》這首詩,子家又賦了《載馳》這首詩的第四章,季文子賦了《采薇》這首詩的第四章。鄭穆公拜謝,魯文公答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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