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指南/蘇丹商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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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題名】:蘇丹商務指南

【外文提名】:business enviroments in Sudan

【分類號】:K941.2

【關鍵字】:蘇丹 商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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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政局與社會穩定狀況

     

     停息多年的南北內戰,由於1983年蘇丹前尼邁裏政府決定將南方分為三個州並宣佈推行伊斯蘭法律而硝煙再起。1989年以巴希爾為首的軍政府上台後,繼續致力於鞏固政權,發展經濟和解決南方問題。南方戰爭雖經調解,但未能停息。曠日持久的內戰給蘇丹人民帶來嚴重損害和痛苦。南方大批肥沃土地荒蕪,數以萬計的人民死於戰爭和饑餓,大批難民背井離鄉,逃往鄰國,一些經濟發展項目被迫下馬。據統計,近10年來蘇丹政府每年用於南方戰爭的開支占國家預算的1/5,使困難重重的經濟雪上加霜。債臺高築、物價上漲和通貨膨脹居高不下,使政局動盪不安,且與鄰國關係日趨緊張。南方問題的解決關係日趨緊張。南方問題的解決關係到蘇丹經濟興衰,雖然目前南方戰爭還見不到盡頭,但隨著時間推移,南方問題無疑會得到解決,經濟狀況也將好轉。

     

     鼓勵外商投資政策

     

     蘇丹獲得獨立後,政府把發展民族經濟視為頭等大事,以發展民族經濟鞏因政治上的獨立。1956年政府頒佈了《優惠企業特許業》和《企業投資獎勵和組織法》,以加速經濟發展,改變貧窮落後狀況。1969年政府頒佈了《經濟服務獎勵法》、《工業投資獎勵和發展法》和《農業投資法》等,積極吸引和引用外資,發展民族經濟。1980年把上述諸法並成內容十分廣泛的《投資鼓勵法》。該法在關稅和徵稅方面為外國投資者提供優惠,並免收電費,利潤和股息自由匯出,為進一步吸收和利用外資創造優惠條件。1983年蘇丹政府實施伊斯蘭法,尤其是1984年實施的民用貿易、救濟金和稅收等法,把原先有關公司、投資和稅收等法納入伊斯蘭法律,使上述《投資鼓勵法》局部受陰。此後,由於外匯短缺,影響到利潤和資本自由匯出。1992年政府為排除這一障礙,放棄對外匯的控制。

     

【序號】: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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