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指南/梵蒂岡政治
【中文題名】:梵蒂岡政治
【外文提名】:Politics
【分類號】:K954.7
【關鍵字】: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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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事件】:
【內容提要】:
梵蒂岡是一個宗教領袖制國家,梵蒂岡的元首——即教皇——是由80歲以下的紅衣主教們在西斯廷教堂內舉行的教宗選舉(Conclave)上選舉產生的,任期終身。
教廷雖有國家型態,但其存在乃建立于全世界教友之信仰基礎上,故其政治制度不同於一般國家。其中樞組織包括:
國務院(Secretariat of State):綜理教廷行政,並掌理教宗之樞密事務,首長為國務院長。現任國務院長蘇達諾樞機主教(Angelo Card. SODANO)為義大利籍。
國務院下設:一般事務處(掌內政)及外交處;九個聖部(Sacred Congregations):教義部、東方教會部、聖事禮儀部、冊封聖人部、主教部、萬民福音部、聖職部、修會部及教育部。
宗教法院(Tribunals):聖赦院、最高法院及聖輪法院;十一教務委員會(Pontifical Councils):平信徒委員會、基督徒合一促進委員會、家庭委員會、正義暨和平委員會、一心委員會、移民暨觀光委員會、醫療牧靈委員會、法典條文解釋委員會、宗教協談委員會、文化委員會及大眾傳播委員會(以上各機關首長多由樞機主教擔任,任期五年)。
另有事務機關:宗座財務局、教廷財產管理局、教廷經濟事務局、教廷內務管理處、教宗禮儀處及分別掌理特定事務之委員會。此外,教宗為治理梵蒂岡城邦,另設有“梵蒂岡城國管理委員會”(Pontifical Commission for the State of Vatican City)。
梵國有三個法院:聖赦院、最高法院及聖輪法院
教廷(Sancta Sedes)是教皇及其顧問們在向下屬的全球各地的羅馬天主教會發出指令時所使用的正式名稱。作為全球羅馬天主教會的“中央政府”,教廷享有主權國家一樣的地位,可以以主權國家的身份簽訂國際性條約或加入國際組織。教皇授權主教委員會負責管理梵蒂岡的日常事務。梵蒂岡的法律體系是基於教會的教規,當天主教教規不適用時,則使用羅馬市的法律。
梵蒂岡可以以主權國家的身份向其他主權國家派出外交使節,也可以接受由其他國家派出的外交使節。但是由於國家面積太小,別國派往梵蒂岡的外交使節一般都在羅馬設大使館。這樣做所造成的一個有趣結果是,義大利駐梵蒂岡的大使館是設在本國境內的。
【序號】:7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