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指南/德國教育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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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題名】:德國教育體制

【外文提名】:Enseignement

【分類號】:G649.516

【關鍵字】:德國 教育 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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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德國基本法賦予每個人受教育的權利。德國的教育政策是鼓勵學生自由發展個性,學生可根據自己的愛好與能力自由選擇學校、培訓場所和受教育的方式。德國對教育的投資額很大,實行從小學到大學的全費義務教育。

      1、教育體制

     根據德國基本法的規定,整個教育事業置於整個國家監督之下。教育的管轄權屬於聯邦政府和各州文教部。但教育的立法與行政管理的絕大部分的職權歸各州所有。各州文教部長聯席會議協調各州的教育事務。德國實行10年普通義務制教育。兒童滿3歲可進入幼稚園。6歲上小學,小學學制為4年。中學分為普通中學、實科中學和文理中學,普通中學學制為體4~5年,其畢業生再經過3年職業教育,大多數成為技術工人;實科中學學制6至7年,是為社會培養不同層次的職員;文理中學學制9年,其畢業生憑高中畢業會考成績,無需大學入學考試可申請進入大學學習。在進入大學前,一般需要接受13年的基礎教育。

      2.高等學校類型德國的高等學校有以下四種類型。

     第一類

      a.大學(Universitaet),一般指綜合性大學設有文科(Geisteswissenschaft)、理科(Naturwissenschaft)、工科(Ingenieurwissenschaft)、法學(Rectswissenschaft)、醫學(Medizin)、經濟學(Wirtschaftswissenschaft)、社會學(Sozialwissenschaft)和神學(Thelogie)等學科。例如:海德堡大學(Universitaet Heidelberg)、哥廷根大學(Universitaet Goettingen)等屬於綜合性大學。這類大學是教學研究學術性大學,有博士學位授予權。

      b.理工大學(Technische Uinversitaet),一般指理工大學,或稱技術大學,國內也稱工業大學,設有理、工、經、管等學科。例如:慕尼克理工大學(Technische Universitaet Muechen)、柏林理工大學(Technische Universitaet Berlin)。這類大學屬於教學學術型大學,有博士學位授予權。

      c.工業大學(Technische Hochschule),一般指多科性的以工科為特色的兼有理科經濟學等學科的工業大學,或稱技術高等學校。例如:達姆斯達特工業大學(Technische Hochschule Darmstadt)、亞深工業大學(Technische Hochschule Aachen)。這類校院以陪養應用型人才為主。有博士授予權,屬於教學研究學術型大學。

      d.高等綜合學校(UniversitaetGesamthochschule),這類院校主要分佈在黑森州和北萊因威斯特法倫州。它將不同類性的高等院校綜合起來,提供多種學制的學習。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專業學院兩類學制,畢業是頒發兩類畢業文憑。有博士學位授予權,也屬於教學研究學術型大學。

     第二類

     高等專科學校(Fachhochschule),一般是單科或多科性的學校,國內也稱其為高等工業專科學校或技術學院,這種類型的學校主要培養實用型人才。學校規定入學時和畢業前需有一段時間的實踐活動。此類學校畢業生實踐經驗豐富、動手能力強,頗受工業部門和社會歡迎。這類學校沒有博士學位授予權。

     第三類

     師範學院(或教育學院)(Paedagogishe Hochschule),主要培養中小學和幼兒教師,以及特殊教育教師。

     第四類藝術與音樂學院(Kunsthochschule und Musikhochschule),主要培養藝術和音樂類專門人才和教師。

      3.高等學校的教學管理

     (1)學制各高校各專業都有自已的法定學習年限,一般為8~12個學期(Studiensemester),即4~6學年(Studienjahr)。每個學年又分為兩個學期,即冬季學期(Wintersemester)10月15日開學,和夏季學期(Studienjahr)4月15日開學。學生實際平均在學校學習時間是7年,即14個學期。學醫的則在法定學習年限後再加幾年臨床實踐。

     (2)教學活動基礎階段(Grundstudium):通常為4個學期,主要學習基礎課程,一般由教授上大班課。修完基礎階段的課程後,必須通過一個"階段考試"(Zwischenpruefung,Vordiplompruefung)才能進入專業階段的學習。專業階段(Hauptstudium):因專業而異,一般為4~8個學期。基礎階段結束後進入專業學習階段,其教學活動主要包括以小班形式為主的講授專業課、學術講座、討論講座、討論課、習題題課、實習和參觀考察、做畢業設計以及寫畢業論文等。

     (3)考試?德國大學規定些課程的Scheine(類似學分),拿滿了所規定的Scheine便可向學校考試委員會申請參加基礎課程結業考試(Zwischenpruefung oder Vordiplimpruefung),和畢業考試(Magisterpruefung oder Diplimpruefung)。取得Scheine的形式比較靈活,有卷面筆試、口試、寫課程報告、做實驗、寫論文和參加Seminar等都有可能獲得一張Scheine。

     (4)評分德國考試成績評分為6分制,1分:sehr gut(優秀);2分:gut(良好);3分:befriedigend(中等);4分:genuegend(及格);5分:ungenuegend(不及格);6分:mangehaft(差)。

      4.學位制度

     德國大學有學校考試、國家考試(Staatsexamen)和教會考試三種畢業考試形式,授予不同的畢業資格。畢業考試和畢業論文通過以後授予學位。學位主要有以下四種:

     ①工程碩士學位:DiplomIngenieur,或DiplomIngenieur(FH),特指高等專科學校(Fachhochschule)畢業生文憑

     ②文科碩士學位:Magister

     ③神學碩士學位:Licentiatus Theologiae

     ④博士學位:Doktor

     有些專業,例如醫學、藥學、法學、食品化學和教師等,出於職業要求,畢業考試用國家考試的形式進行。這種考試要求的學術水準與學位考試相同,但要有政府官員參加,與教授共同主考。國家考試分二次,第一次通過後,須實際工作一段時間,然後參加第二次國家考試。第二次考通過後,才可獨立工作或開業。

     工程碩士學位,除了工科學位以外還包括理科、經濟、社會科學、人文及藝術學科等。授予這類學位要求學生具有較廣泛的專業及相關知識。一般要求修完第一專業和第二專業,國內也其稱為主專業和副專業(Hauptfach und Nebenfach),這樣畢業生就業範圍廣。獲得碩士學位後,成績優秀者可申請攻讀博士學位。

     文科碩士學位授予語言、文學、社會學和經濟學以及與理、工結合的文科專業畢業生。為便於就業,德國規定文科碩士生必須修滿兩門專業。德國文科碩士學位相當於英美的碩士(Master),成績優秀者可申請攻讀博士學位。

     師範教育在各州有所不同,一般分為四個專業:小學、普通中學及實科中學的初中教育;完全中學及實科中學的高中教育;職業(高中階段的)教育及特殊學校教育。要求學生修滿2~3門專業課,畢業前有多周的實習活動,第一次國家考試後須安排約二年的教學實踐,而後才能參加第二次國家考試,合格者方可獲得碩士學位證書,受聘中小學和特殊教育的教師工作。醫學專業的畢業考試成績在歐共體成員是相互承認的。

     醫學專業畢業生一般授予博士學位。醫學專業的學制是6年,畢業後要臨床實習約2年。醫學專業受到名額限制,一般要求高中畢業會考時各門考試科目都優秀者才有機會就讀醫學專業。對外國留學生也只保留少量名額。

     法學專業入學的新生,由於受到名額限制,其選拔要求如同醫學專業一樣嚴格。該專業主要培養法官、律師、公證人及政府高級管理人員,入學後的淘汰率也很高,不允許留級、補考,各門功課不能以優秀成績通過者,需改學其他專業。教學分兩個階段:第一次國家考試前法定學習3年(實際6年),學習兩年半後參加第二次國家考試。畢業後可獲得碩士學位。優秀畢業生可攻讀博士學位。

     大學招生方面,聯邦政府協調各州,制定統一的招生標準,統一分配入學名額,並要求醫學、牙醫、獸醫、藥學、神學、建築等專業限額招生的專業6%的學習位置應預留給外國學生,其專業則保留8%。

     在德國大學也可讀第二學位,學制2至4學期,視專業與學校而定。

     德國的大學不設研究生院,基本沒有脫產研究生。讀博士學位,一般不上理論課,而是由教授指導做課題研究,所以攻博時間的長短完全取決於你的博士論文的內容性質而定。取得博士學位需要完成三項工作:一是寫一篇論文,要獨立完成,並有新的發現;二是參加口試,很多學校目前採用論文答辯的方式(Rigorosum),即圍繞論文內容提問,或是做課題報告(Kolloquium),然後出席者與你就某個觀點或方法展開討論。博士學位有:哲學博士(Dr. phil.)、自然科學博士(Dr. rer. nat.)、法學博士(Dr. iur.)、經濟博士(Dr. rer. pol.)、工學博士(Dr. Ing.)、醫學博士(Dr.med.)和神學博士(Dr. theol.)等。

     在德國還有一種類似于我國的博士後形式,他們稱教授資格(Habilitation),要求申請人有進一步的科研成果和新的學術思想,考試方式是如開報告會,由報告人做專題學術報告,由與會的教授學者討論評議,通過後可望獲得教授任職資格。

     

【序號】: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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