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指南/出國留學的公證程式
【中文題名】:出國留學的公證程式
【外文提名】:procedure
【分類號】:G647.83
【關鍵字】:程式
【相關人物】:
【相關事件】:
【內容提要】:
1.申請
申請是指當事人向公證機關提出辦理公證的請求。當事人申請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如果申請公證的當事人委託別人代為申辦公證的,必須向公證處提交書面委託書,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限,並由委託人簽名蓋章。
2.受理
受理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初步作出接受辦理的決定。此時申請人可在公證處領取各種申請表格。
3.審查
審查是整個公證程式中最重要的環節,是決定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的關鍵。需公證的文件有:學歷證書、成績單、無犯罪記錄、家庭成員證明、結婚(離婚)或未婚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個人經歷證明、經濟擔保(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無犯罪記錄必須由所在派出所提供蓋章。
親屬關係、出生證明、結婚(離婚)或未婚證明最好都由派出所蓋章證明,如無法從派出所獲得,亦可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蓋章確認(如檔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則可由人才交流中心提供證明)。
如有股票證券交易,由證券交易所及證券登記公司出具證明並提供股東卡;如有房產,則提供產權證(非商品房需先由會計事務所進行評估),然後到公證處公證。
經濟擔保公證需提供的檔有:單位人事部開具的工資收入證明、稅務局出具的每月納稅證明、存摺及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從公證日開始計算定期已滿3個月)。
辦理出生公證,必須提供申請人的戶口名簿及身份證,有出生證的還應提供出生證。
辦理學歷公證,需提供畢業證、結業證、肆業證、學位證、成績單的原件,原件遺失的,應向原先就讀的學校申請補發。
辦理經歷公證,需要提供最後工作單位人事部門的證明以及職務任命書,職稱的職稱證,申請人個人檔案簡歷記載影印件(需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印章)。
辦理親屬關係公證,需提供申請人的戶口本和身份證,關係人身份證或護照影印件。所有證明資料都需帶原件,提供影本,複雜的證明書需由翻譯公司提供英檔;出生、經歷、學歷、未婚證明需要提供一式3張黑白兩寸照片;到美國使用的公證必須提供兩寸黑白照片4張。
如委託他人代辦留學手續,亦需將委託書公證。辦理委託、聲明公證,委託人、聲明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並提供本人身份證。如果申辦委託公證還需要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的影印件,委託事項憑證(如房地產、股票、存款憑證等)。填寫委託書、聲明書,並在委託書、聲明書上簽名或蓋章。
所有資料齊備後到各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
4.取公證書
公證處出具公證書。
5.交費
公證費是指國家公證機關在行使公證職能過程中,依法定標準向申請公證當事人徵收的有關費用,它是國家司法規費的一種。公證處出具公證書後,應按照司法部、財政部、國家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向當事人收取公證費。
【序號】: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