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指南/丹麥 - 簽證

出自 Tw.18dao.net
前往: 導覽搜尋


【中文題名】:丹麥 簽證

【外文提名】:Demande de visa

【分類號】:G649.534

【關鍵字】:簽證

【相關人物】:

【相關事件】:

【內容提要】:

     您必須首先獲得丹麥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才可在丹麥使館申請赴丹麥留學許可。如您想諮詢丹麥學校情況,請您自行聯繫。

     

     每位申請人應填寫兩張紅色申請表並貼上兩張兩寸近照。表格必須完整及正確地用英文或丹麥文填寫。申請人在表格及附件(鄭重聲明)和相關檔上親自簽名,並對所填內容負全責。

     

     除此之外請準備如下文件:

     §丹麥大學的邀請信(如果提供獎學金,請在邀請信中說明)

     §經濟擔保證明。可以為銀行存款證明(中英文對照),經濟擔保需

     §一次性提供,以相當於50000元人民幣的美元或丹麥克郎提供。(存款人姓名必須與申請人姓名一致)

     §工作單位或有關方面同意您出國留學的證明,中英文各一份。須蓋章或領導簽字。

     §申請人的護照,或護照影本,或身份證影本。

     

     上述所有檔需要提供原件.所有材料均需用英語或丹麥語,使館有權要求申請人提供更多材料,如果需要面試,大使館會與你預約時間。

     

     申請費用為370元人民幣。如需回寄護照,請另付特快專遞費。無論申請是否被批准,費用概不退還。

     

     除兩張申請表格以外,請將其他文件用A4紙複印一套。在收齊所有檔之後,大使館會把申請轉給丹麥移民局。移民局需要23個月左右來做出決定。一旦有結果大使館會儘快通知申請人。

     

     受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1:00,丹麥和中國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朝陽區三裏屯東五街1號;郵編:100600

     電話:861065322431;傳真:861065322439

     Website:www.dkembassycn.org;Email:[email protected]

     

     丹麥駐中國總領事館資訊:

     1.丹麥駐上海總領事館

     管轄上海,安徽,江蘇和江西,浙江四省市的簽證事務。

     上海延安西路2200號國貿中心701室200335,電話:+862162090500傳真:+862162090504

     2.丹麥駐廣州總領事館

     管轄廣東,廣西,福建和海南四省市的簽證事務。

     廣州市流花路中國大酒店商務樓510015,電話:+862086660353傳真:+862086670315

     3.丹麥駐香港總領事館

     管轄香港和澳門的簽證事務。

     香港灣仔港灣道23號鷹君中心2402B室,電話:+85228278101,傳真:+85228274555

     

     

      

     

     

【序號】:7883

關于“出國指南/丹麥 - 簽證”的用戶留言:

目前暫無留言

新增相關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