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最/世界之最/《奧林匹克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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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奧林匹克憲章》

【內容】:奧林匹克運動的思想體系包括奧林匹克主義、奧林匹克精神、奧林匹克理想及其宗旨和格言等,他們都屬於一個統一的範疇,包含在《奧林匹克憲章》中。  《奧林匹克憲章》。第一部《奧林匹克憲章》是由皮埃爾·德·顧拜旦親自制定的,於1894年6月在巴黎召開的國際體育會議上正式通過。近百年來,隨著人類社會和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曾多次修改和補充,但基本原則和精神未變。其主要內容包括奧林匹克運動、國際奧林匹克運動會五個部份。它是奧林匹克委員會和奧林匹克運動所制定的總章程或總規則,為國際奧會所承認的國際單項體育組織、各國(地區)奧會所應遵循的總的活動規範。在奧林匹克憲章中,對奧林匹克運動宗旨、格言、標誌等都有明確說明。中國奧林匹克出版社從1991年起,每年出版憲章的中譯本。  奧林匹克運動主要宗旨是通過體育活動,增進青少年身心健康,促進世界相互瞭解和建設一個更美好和平的世界。這一宗旨具體的體現為:使體育運動為人類和諧發展服務,以提高人類尊嚴;以友誼、團結和公平競賽的精神,促進了青年更好地相互瞭解,從而有助於建立一個更加美好和平的世界;使世界運動員在每4年一次的盛大節日——奧林匹克運動會中聚在一起。一句話,“和平、友誼、進步”是奧林匹克宗旨的高度概括,也是奧林匹克精神的重要內容。  奧林匹克格言“更快、更高、更強”是現代奧林匹克運動創始人顧拜旦的朋友狄東于1895年提出的體育教育口號。顧拜旦對此十分贊同,並經他提議,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於1913年將這一口號定為正式的奧林匹克格言此外,也有人的“體育就是和平”,“重要的是參與,不是取勝”作為奧林匹克的格言;但是,《奧林匹克憲章》中所規定的正式格言則只有一個,即“更快、更高、更強”。  奧林匹克標誌是由五個奧林匹克環組成,五環自左至右互相套接,顏色分別為藍、黃、黑、綠、紅。上面三環是藍、黑、紅,下面二環為黃、綠;在使用中也可以五環分為單色。五環的寓意是象徵五大洲的團結和全世界的運動員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相聚一堂。奧林匹克標誌是顧拜旦提出的,1913年為國際奧會所批准,正式圖樣存放在國際奧會總部。奧林匹克標誌也是奧林匹克微記、旗及各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會微、會旗的必要部份。各屆奧運會的會標也都以奧林匹克標誌為必要內容。奧林匹克憲章禁止把奧林匹克標誌用於一般的廣告和其他商業目的。  奧林匹克微記是由奧林匹克標誌加上其他特殊部份組成的圖樣,必須經過國際奧會的會執委會的批准。最多見的是奧林匹克微記為各國奧會的會微和各屆奧運會的會標以及歷屆奧林匹克代表大會和國際奧會全會的會標。  奧林匹克旗是國際奧會於1913年根據顧拜旦的構思和建議而製作的。1914年為慶祝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恢復20周年在巴黎召開的第6屆奧林匹克代表大會上首次使用。1920年在安特衛普舉行的第7屆奧運會開幕式上,比利時奧會繡了一面同樣的錦旗。旗為白底,無邊、中央是五色的奧林匹克標誌。  奧林匹克會歌是希臘著名的作曲家薩馬拉斯於1896年創作的。原是獻給第一屆奧運會的讚歌,後由希臘詩人帕拉馬斯配詞而成《奧林匹克頌歌》。1958年國際奧會在東京舉行的第55屆全會,正式決定將雅典奧運會演奏的讚歌作為奧林匹克會歌。會歌的歌詞內容如下:

     古代不朽之神,美麗偉大而正直的聖潔之父,祈求降臨塵世以彰顯自己,讓受人矚目英雄在這大地穹蒼中,做為你的榮耀的見證。  請照亮跑道、角力與投擲項目,這些全力以赴的崇高競賽,把長青樹編成的花冠頒贈給優勝者,塑造出鋼鐵般的軀幹。  溪谷、山嶽、海洋與你相應生輝,猶如一塊色彩斑讕的岩石建成這巨大的神殿,世界各地的人們都趕到這裏來,膜拜你,啊,永遠不朽的古代之神。  奧林匹克聖火是指燃燒在主體育場塔上的火焰。其火種取自古代奧運會發源地奧林匹克,經由火炬接力傳遞,送達奧運會會場,從而點燃聖火。這是古代奧運會傳現代奧運會的一種傳統儀式,聖火起源于古希臘神話中普羅米修士為人類盜取火種的故事。火炬被視為光明和勇敢的象徵。

【序號】: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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