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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法儀 - 修訂歷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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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26-06-06T22:26:39Z</updated>
		<subtitle>本 Wiki 上此頁面的修訂歷史</sub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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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d>https://tw.18dao.net/index.php?title=%E6%B3%95%E5%84%80&amp;diff=439993&amp;oldid=prev</id>
		<title>Eva：已匯入 1 筆修訂</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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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6-12-19T07:21:38Z</updated>
		
		<summary type="html">&lt;p&gt;已匯入 1 筆修訂&lt;/p&gt;
&lt;table class=&quot;diff diff-contentalign-left&quot; data-mw=&quot;interface&quot;&gt;
				&lt;tr style='vertical-align: top;' lang='zh-TW'&gt;
				&lt;td colspan='1' style=&quot;background-color: white; color:black; text-align: center;&quot;&gt;←上個修訂&lt;/td&gt;
				&lt;td colspan='1' style=&quot;background-color: white; color:black; text-align: center;&quot;&gt;於 2016年12月19日 (一) 07:21 的修訂&lt;/td&gt;
				&lt;/tr&gt;&lt;tr&gt;&lt;td colspan='2' style='text-align: center;' lang='zh-TW'&gt;&lt;div class=&quot;mw-diff-empty&quot;&gt;(無差異)&lt;/div&gt;
&lt;/td&gt;&lt;/tr&gt;&lt;/table&gt;</summary>
		<author><name>Eva</name></author>	</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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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d>https://tw.18dao.net/index.php?title=%E6%B3%95%E5%84%80&amp;diff=439992&amp;oldid=prev</id>
		<title>Eva：創建頁面，內容爲“{{引經據典/內容頂部}}  　　子墨子曰：天下從事者，不可以無法儀。無法儀而其事能成者，無有。雖至士之爲將相者，皆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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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6-12-16T03:29:59Z</updated>
		
		<summary type="html">&lt;p&gt;創建頁面，內容爲“{{引經據典/內容頂部}}  　　子墨子曰：天下從事者，不可以無法儀。無法儀而其事能成者，無有。雖至士之爲將相者，皆有...”&lt;/p&gt;
&lt;p&gt;&lt;b&gt;新頁面&lt;/b&gt;&lt;/p&gt;&lt;div&gt;{{引經據典/內容頂部}}&lt;br /&gt;
&lt;br /&gt;
　　子墨子曰：天下從事者，不可以無法儀。無法儀而其事能成者，無有。雖至士之爲將相者，皆有法。雖至百工從事者，亦皆有法。百工爲方以矩，爲圓以規，直以繩，衡以水，正以縣。無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爲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雖不能中，放依以從事，猶逾己。故百工從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國，而無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辯也。&lt;br /&gt;
&lt;br /&gt;
　　然則奚以爲治法而可？當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爲父母者衆，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爲法。當皆法其學，奚若？天下之爲學者衆，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學，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爲法。當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爲君者衆，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爲法。故父母、學、君三者，莫可以爲治法。&lt;br /&gt;
&lt;br /&gt;
　　然則奚以爲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廣而無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聖王法之。既以天爲法，動作有爲，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則爲之，天所不欲則止。然而天何欲何惡者也？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以其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lt;br /&gt;
&lt;br /&gt;
　　今天下無大小國，皆天之邑也。人無幼長貴賤，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刍牛羊，豢犬豬，潔爲酒醴資盛，以敬事天。此不爲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天苟兼而有食之，夫奚說不欲人之相愛相利也？故曰：愛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惡人賊人者，天必禍之。曰：殺不辜者，得不祥焉。夫奚說人爲其相殺而天與禍乎？是以知天欲人相愛相利，而不欲人相惡相賊也。&lt;br /&gt;
&lt;br /&gt;
　　昔之聖王禹湯文武，兼愛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其利人多，故天福之，使立爲天子，天下諸侯皆賓事之。暴王桀纣幽厲，兼惡天下之百姓，率以诟天侮鬼。其賊人多，故天禍之，使遂失其國家，身死爲于天下僇，後世子孫毀之，至今不息。故爲不善以得禍者，桀纣幽厲是也。愛人利人以得福者，禹湯文武是也。愛人利人以得福者有矣，惡人賊人以得禍者，亦有矣。&lt;br /&gt;
&lt;br /&gt;
&lt;br /&gt;
* 法儀即法度、准則之意。墨子認爲，天子、諸侯治理天下、國家必須以天爲法，以天意爲歸。而所謂天意，實即就是墨家學派所主張的兼愛兼利原則。篇中以古代聖王和暴君爲正反兩方面的例子，指出“愛人利人”即可得福，“惡人賊人”必然招禍。&lt;br /&gt;
* 縣：即“懸”的本字。&lt;br /&gt;
* 放：通“仿”。&lt;br /&gt;
* 辯：通“辨”。&lt;br /&gt;
* ■：同“刍”。&lt;br /&gt;
&lt;br /&gt;
&lt;br /&gt;
==翻譯==&lt;br /&gt;
&lt;br /&gt;
　　墨子說：天底下辦事的人，不能沒有法則；沒有法則而能把事情做好，是從來沒有的事。即使士人作了將相，他也必須有法度。即使從事于各種行業的工匠，也都有法度。工匠們用矩劃成方形，用圓規劃圓形，用繩墨劃成直線，用懸錘定好偏正，（用水平器制好平面）。不論是巧匠還是壹般工匠，都要以這五者爲法則。巧匠能切合五者的標准，壹般工匠雖做不到這樣水平，但仿效五者去做，還是要勝過自身的能力。所以工匠們制造物件時，都有法則可循。&lt;br /&gt;
&lt;br /&gt;
　　現在大的如治天下，其次如治大國，卻沒有法則，這是不如工匠們能明&lt;br /&gt;
&lt;br /&gt;
　　辨事理。那麽，用什麽作爲治理國家的法則才行呢？假若以自己的父母爲法則何如？天下做父母的很多，但仁愛的少。倘若人人都以自己的父母爲法則，這實爲效法不仁。效法不仁，這自然是不可以的。假若以自己從學的師長爲法何如？天下做師長的很多，但仁愛的少。倘若人人都以自己的師長爲法則，這實爲效法不仁。效法不仁，這自然是不可以的。假若以自己的國君爲法則何如？天下做國君的很多，但仁愛的少。倘若人人都以自己的國君爲法則，這實爲效法不仁。效法不仁，這自然是不可以的。所以父母、師長和國君三者，都不可以作爲治理國家的法則。&lt;br /&gt;
&lt;br /&gt;
　　那麽用什麽作爲治理國家的法則才行呢？最好是以天爲法則。天的運行廣大無私，它的恩施深厚而不自居，它的光耀永遠不衰，所以聖王以它爲法則。既然以天爲法則，行動作事就必須依天而行。天所希望的就去做，天所不希望的就應停止。那麽天希望什麽不希望什麽呢？天肯定希望人相愛相利，而不希望人相互厭惡和殘害。怎麽知道天希望人相愛相利，而不希望人相互厭惡和殘害呢？這是因爲天對人是全愛和全利的緣故。怎麽知道天對人是全愛和全利呢？因爲人類都爲天所有，天全部供給他們吃的。&lt;br /&gt;
&lt;br /&gt;
　　現在天下不論大國小國，都是天的國家。人不論長幼貴賤，都是天的臣民。因此人無不喂牛羊、養豬狗，潔淨地准備好酒食祭品，用來誠敬事天。這難道不是全部地擁有和供給人食物？天既然全部地擁有和供給人食物，爲何能說天不要人相愛相利呢？所以說：“愛人利人的人，天必定給他降福；相互厭惡和殘害人的人，天必定給他降禍。所以說：殺害無辜的人，會得到不祥後果。爲何說人若相互殘殺，天就降禍于他呢？這是因爲知道天希望人相愛相利，而不希望人相互厭惡和殘害。”&lt;br /&gt;
&lt;br /&gt;
　　以前的聖王禹、湯、周文王、周武王，對天下百姓全都愛護，帶領他們崇敬上天，侍奉鬼神。他們給人帶來的利益多，所以天降福給他們，使他們立爲天子。天下的諸侯，都恭敬地服事他們。暴虐的君王桀、纣、周幽王、周厲王，對于天下的百姓全部厭惡、憎恨，帶領他們咒罵上天，侮辱鬼神。他們殘害的人多，所以天降禍給他們，使他們喪失了國家，身死還要受辱于天下。後代子孫責罵他們，至今不休。所以做壞事而得禍的，桀、纣、周幽王、周厲王即是這類；愛人利人而得福的，禹、湯、周文王、周武王即是這類。愛人利人而得福的是有的，厭惡人殘害人而得禍的，也是有的！&lt;br /&gt;
&lt;br /&gt;
&lt;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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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name>Eva</name></author>	</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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