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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集錦/內容頂部}} 一.普通地圖上的內容要素-數學要素、地理要素和圖廓外要素 數學要素——座標網、地圖比例尺、地圖定向等 地理要素——包括自然地理要素、社會經濟要素和其他標誌 自然地理要素有水系、地貌和圖質植被; 社會經濟要素有居民地、交通網、境界和行政中心; 其他標誌為方位物、經濟標誌、科學文化標誌等。 圖廓外要素——圖名、圖號、接圖表、圖例、圖廓、分度帶、比例尺、坡度尺及坐標系統等 二.水系及其在圖上表示 水系是指海洋、江河、湖泊、水庫、水渠、井泉各種自然的人工的水文物體的總稱。 關於河流及溝渠的表示:我國1971年《圖式》中規定河流單雙線的分界寬為0.4mm,即凡雙線河就表示真實的河寬。 對中小比例尺地形圖(如1:5萬)補充規定“實地寬100m以上的合理就擴大繪為雙線”(從0.2擴大到0.4)實地河寬100米到200米這段成為符號性雙線河(或稱記號雙線河),它不表示真寬,要注明河寬注記。 對小比例尺圖上的河流有兩種表示方法,其一,單線配合不依比例尺雙線(又稱過度性符號)和依比例雙線的表示方法;其二,是單線配合單線真形符號表示。 所謂單線真形符號是將河流全部填滿與水涯線相同的普染色。 三.居民地及其在圖上表示 居民地是指各種建築物組成的城市、集鎮、農村或其他居住區的總稱。 當居民地受比例尺限制不能用真形表示時,可用圈形符號來表示居民地的位置,符號的定位點表示居民地的中心區域,符號與地物的相對關係表示居民地中心區域與地物的相對關係。 四.交通及其在圖上表示 交通網是各種運輸的總稱。它包括陸地交通、水陸交通和空中交通及管線運輸幾類。 道路符號是線狀的,但在比例尺縮小後,它的寬度是誇大的,以我國地形圖為例,鐵路寬0.6mm,在1:10萬圖上等於實地60m,在1:50萬圖上為300m。 五.地貌及其在圖上表示 暈渲法,假定光源在固定的方向上,用濃淡漸變的半色調(墨和顏色)在圖上顯示地貌主體形態,其實質是光彩立體感在地圖上的應用。 等高線法,用一組有一定間隔(高差)的等高線的組合來反映地面的起伏形態。 首曲線,按相應比例尺規定的等高距測繪的等高線,圖上用細線表示。 計曲線,為方便查看等高線的高程,規定從零米起算,每隔四條基本等高線加粗成粗實線。 間曲線,按等高距的二分之一測繪的等高線,用與首曲線等粗的虛線表示,補充顯示局部形態 分層設色法,在不同高程帶,普染不同色調的顏色來表示地貌起伏的方法。 六、境界及其在圖上表示 境界是地區政治行政管轄的界線。普通地圖上,可分為政區界和其他境界兩大類。 地形圖上境界的表示有以下的規定: 兩級以上的境界重合時,只表示出高一級的境界。飛地的界線用其所屬的行政單位的境界符號表示,並在其範圍內加隸屬注記。 境界沿河流、道路、山脊等線狀地物延伸的,可以省略重合部的境界符號或線上狀地物的中心,兩側或一測描繪其符號。以河流為例:當一河流中心線或主航道線為界時,境界符號在水域內或河流符號兩側不間斷的交錯繪出。以共有河流為界的,在河流兩側每3-4釐米交錯繪出。以河流一側為界的,在相應一側不間斷繪出。以山脊、山谷為界的不間斷繪出,其通過的山頭、山口、谷地等的中心位置不變,保持與地貌圖形的協調性。 [[Category:地圖集錦]] {{地圖集錦/內容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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