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發放範圍?

出自Tw.18dao.net

跳轉到: 導航, 搜索

所在位置:

首頁 > 生活類 > 身份證號 >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發放範圍?

主要內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民應當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由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未滿16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港、澳、台同胞遷入內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國境內定居並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復中國國籍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公民在申、換、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同時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用戶交流 內容糾錯 | 推薦資訊 | 意見建議 | 問題諮詢 | 用戶交流幫助說明 | 直接編輯本頁

相關欄目

房屋租售, 法律法規, 防偽查詢, 人口統計, 民航班機, 酒店預訂

相關搜索

身份 ,身份證 ,身份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查詢 ,居民身份證 ,身份證驗證 ,身份證歸屬 ,身份證號查詢


更多搜索

Google進行更多的站內搜索“身份證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發放範圍? ”和站外搜索“身份證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發放範圍? ”。

用戶留言:
目前暫無留言
新增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