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計算/年終加薪的納稅計算

出自Tw.18dao.net

跳轉到: 導航, 搜索

所在位置:

首頁 > 財務類 > 納稅計算 > 年終加薪的納稅計算

主要內容:

  對個人一次取得數月獎金、年終加薪或勞動分紅,可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於對每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稅時已按月扣除了費用,因此,對上述獎金原則上不再減除費用,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直接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款。如果納稅人取得獎金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可將獎金收入減除“當月工資與800元的差額”後的餘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並據以計算應納稅款。

  例:上例此員工當月另取得年度一次性獎金16000元,則此部分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16000×20%-375=2825(元)當月應納個人所得稅合計:340+2825=3165(元)。


用戶交流 內容糾錯 | 推薦資訊 | 意見建議 | 問題諮詢 | 用戶交流幫助說明 | 直接編輯本頁

相關欄目

體彩信息, 外匯牌價, 存款利息, 小計算器, 福彩信息, 股票資訊, 貸款利息, 銀行資訊

相關搜索

個人所得稅 ,納稅金額 ,納稅 ,計算稅款


更多搜索

Google進行更多的站內搜索“納稅計算/年終加薪的納稅計算 ”和站外搜索“納稅計算/年終加薪的納稅計算 ”。

用戶留言:
目前暫無留言
新增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