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知識/性與法/性與法/14歲香港少女深圳被逼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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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大類】:性與法
【所屬小類】:性與法
【內容】:
一名14歲香港少女在深圳被逼賣淫5個月,每天接客超過10人,其間染上了性病。
少女自稱出生就有兩顆門牙,被父母認為不吉利而嫌棄她,一不順心就認為是她帶來的噩運,經常打她。而少女在惠州的舅舅表示:“每次教育她,她不是不聽就是乾脆撒謊或者離家出走。”
日前,深圳警方接到報警,成功將該少女解救,並拘捕相關犯罪嫌疑人。
深圳員警淫窟救出香港少女
少女年僅14歲,自稱遭家人嫌棄到龍崗打工被拐
被拐少女名叫阿豔(化名),9月17日她在深圳龍崗區橫崗街道新光老村一棟居民房中,被警方成功解救。
據她自稱,此時距其被逼賣淫已經有5個月了。
公用電話亭打出求助電話
此次解救緣於接到一名姓陳的內地男子報警,該男子稱,他一名14歲的朋友被人拐帶控制,被逼賣淫。該少女不堪控制,加上病痛折磨,希望得到警方解救。
這名陳姓男子說,求救少女就是阿豔,此前是他在龍崗一家工廠的工友。他說,阿豔在工廠打工沒多久就辭工了,之後很少聯絡,直到9月16日他突然接到阿豔的電話,聽聲音阿豔十分慌張,她說自己正被人控制,是偷偷擺脫看守在一個公用電話亭打電話的。阿豔說,自己被人拐帶到橫崗,被逼賣淫5個月已經染上性病。
陳先生說,阿豔說被人拐帶到橫崗,在附近一處民房居住。“每天吃完午飯後,她說都被帶到附近的城中村裏被逼賣淫,一般有人先在街頭拉客,然後帶到城中村裏由她接待。”陳先生說,阿豔稱每天她被逼接客超過10人,經常到第二天淩晨才被帶回“宿舍”,有時還被要求替那些控制她的人洗衣做飯。
陳先生說阿豔稱因為她一向“聽話”,逼迫其賣淫的人也不限制她到附近小店買東西,但她當時身上只有數元,只能偷偷到附近一間公用電話亭向陳先生求救。
民警接報當天順利解救
昨日,記者來到橫崗派出所。據當天參與解救的民警介紹,接報後該所立即組織民警前往調查解救。
據介紹,當天下午4時許,民警們根據舉報來到橫崗新光老村一所民房三樓一房間,發現阿豔正獨自一人呆在屋裏。民警立刻將阿豔送回派出所,並派人留在該出租屋周圍守候。當天下午5時許,警方抓獲一女嫌疑人,該女子姓程,今年34歲,無業,重慶人。當晚經過調查,程某因涉嫌介紹容留婦女賣淫被龍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事發的橫崗街道新光老村,找到事發民房。雖然事情已經過去5天,但附近居民對當天情景仍記憶猶新,一名張姓小店老闆說,此前曾經常看見有女子在附近民房拉客。
記者看到,這棟6層高的民房與普通出租房並無明顯區別,三扇大鐵門都裝有電子門鎖呼叫系統。事發3樓房間大門緊閉,記者用力敲門,裏面始終無人應答。附近居民張先生說,他的小店就在附近,事發後仍有便衣員警在附近守候,“聽說是想等控制少女賣淫的同夥回來。”他說,該村周邊確實有賣淫現象,“村裏治安員和員警都來抓過,但這些賣淫的女子一般都不到街上接客,而是守在出租屋裏,由控制她們的人把客人帶進去。”他說,這樣比較隱蔽,也給警方查處搜集證據帶來困難。附近多位居民證實了他的話。
對上述說法,警方和當地有關部門沒有回應。龍崗警方說,目前已經加大對周邊地區類似事件的打擊力度。
自稱天生“異相”遭到嫌棄
據警方介紹,被解救到派出所裏,阿豔顯得極度驚恐不安。為穩定阿豔的情緒,橫崗派出所安排一名會說粵語的女民警專門照顧她的衣食住行,為她買來毛巾牙刷和衣物,陪她說話聊天。
阿豔隨後鎮定下來,她說自己1991年1月出生於香港瑪嘉烈醫院,父親是司機,母親姓羅,今年都40多歲,曾住在香港屯門一公屋。她因為出生就有兩顆門牙,被父母認為不吉利而嫌棄她,一不順心就認為是她帶來的噩運,經常打她。直到2001年7月,阿豔母親將她送到廣東惠州市惠東縣的外婆家,並將她的所有證件帶走。
阿豔與舅舅一家生活了3年,她說雖然舅舅一家和外婆對她很好,但她始終不想上學,覺得父母遺棄了她,經常蹺課和一些少年玩耍。2004年10月,她曾到當地鎮上一間工廠打工,今年初,在當地一起玩的夥伴慫恿下,她又來到龍崗南聯某廠應聘,她謊報自己17歲,並假稱自己是惠東人而進入了該廠。
阿豔說,2005年4月,她因身體不舒服到附近一家醫院看病,因身上帶的錢不夠交醫療費,就在她徘徊之際,一名中年婦女主動上前與她搭訕,並熱心地為她交了醫藥費。(該婦女就是此後要她賣淫的程某)。看完病,阿豔跟著程某來到了橫崗。為了還債,阿豔在程某的花言巧語和威逼利誘下,在另一出租屋內,阿豔與程某介紹來的客人多次發生性關係,程某則從中牟利。
沒有身份證最初不敢求助
阿豔說,自己當時走確實受了不良少年慫恿,無心讀書,而且覺得父母都不要她了,所以決定出去打工。她說自己並不是不想家人,到深圳後有三次回到惠東看望外婆,但只敢跟外婆說自己在深圳做服務員打工了。年邁的外婆也沒有發現阿豔的異常。
9月份阿豔從深圳回到惠東,與工友陳先生聊天時,在陳先生的一再追問下,阿豔也曾向他吐露在深圳的遭遇。被逼賣淫5個月,為什麼不及時擺脫程某的控制,阿豔說如果不還清錢,程某會打她,再說程某確實也為她付了醫藥費,自己沒錢只能聽她吩咐。她說自己因為身份證被媽媽帶走,擔心員警抓,看到員警就躲,“哪還敢向員警求救”!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深圳警方也與香港警方取得聯繫,要求協查阿豔的身份,並尋找其在香港的父母。同時考慮到惠東親戚無力照料她,深圳警方考慮聯繫香港警方,將她送回香港。對相關犯罪嫌疑人,員警正依法調查。
回訪
這孩子任性反叛
昨日下午,記者趕到惠東縣稔山鎮大墩村阿豔舅舅家。阿豔舅舅羅麻水正在自家兩層高的樓房門前修理電器,他說:“深圳員警已經來調查過,知道阿豔出事了,但不知道她出了什麼事。不過總算有了她的消息,我也對得起她父母了!”
56歲的羅麻水說,自己有4個孩子,70多歲的老母和自己一起住。一家平時就靠他給人修理電器和在附近工廠打工的妻子的工資維持生計。 他說,自己唯一的妹妹和妹夫很早就到了香港,雖然打拼多年,但積蓄很少,“妹妹現在還在賣餅,妹夫收入也不高,阿豔出生後,他們管她就不多,孩子也很任性,不聽話。”
羅麻水說阿豔11歲時,妹妹和妹夫因為忙於工作沒精力管孩子,將阿豔帶到他這裏。“我盡力照顧她,平時她和我自己的孩子吃住都一樣,從來不缺她的錢。”羅麻水說,他還把阿豔送到大墩小學讀書,但阿豔經常蹺課,還和附近一些不良少年玩。老師經常向家長反映,“但我平時也要工作,根本沒什麼時間管她,每次教育她,她不是不聽就是乾脆撒謊或者離家出走。”羅麻水說,自己盡了力,但無力管好阿豔。
70多歲的外婆到現在也不清楚孫女究竟出了什麼事,她只是喃喃地叫著阿豔的名字。羅麻水說,平時只有外婆比較有時間照看阿豔,但外婆身體不好,教育也不是很有效。羅麻水說,有一天下午阿豔突然收拾了自己的衣服等物品,不辭而別。“我急得到處找,附近惠州、東莞等地方都找了好幾個月,還托了朋友找,但一直沒有下落。今年過年在香港的妹妹沒回來,但問了孩子有沒有下落,我當時都覺得對不起妹妹,要是知道她在深圳,我早就把她找回來了。到現在也不知道她為什麼走,我們對她都很好啊!”
羅麻水的二女兒羅燕琴和阿豔關係最好,“但平時在一起玩的時間也不多,她經常和一些不上學的孩子一起玩,後來也不告訴我到底每天玩什麼。”她說,表姐今年清明時回來過一次,但當時只有外婆在家,“聽奶奶說,她在家沒有20分鐘就走,沒有留下什麼話和東西,也沒告訴我們她在哪里。”小羅說,聽說姐姐走時是受了當地不良少年的慫恿。
附近一些居民也都對阿豔有印象,他們普遍覺得孩子平時比較任性反叛,“原來在這裏平時都很難見她回家,不怎麼聽大人話,出走時家裏人都急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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