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知識/性與法/性與法/看我性交,給50元
出自Tw.18dao.net
|
|
|
所在位置: |
主要內容:
|
|
|
【所屬大類】:性與法
【所屬小類】:性與法
【內容】:
●事發粵東某地
●觀眾每人收50元
●丈夫自稱是精神病人
今年3月底,粵東某鎮有線電視臺播出一條這樣的新聞:1月10日左右,該鎮居民陳松茂、陳淑君夫婦,以夫妻床第之事為吸引,招徠眾多看客,進行淫穢表演,每人收取50元的門票。同月中旬,當地派出所接到線報後直奔其家,將陳松茂夫妻及3名看客抓獲。隨後,陳松茂夫婦被保釋。3月27日10時許,陳松茂接到一個“顧客”的電話,聲稱有6名“顧客”在當地一家三星級酒店開了房,等他們去表演。陳松茂夫婦立即趕赴該酒店。11時許,兩人正在表演之際,派出所的民警趕到,夫妻倆再次被擒。當晚,陳淑君被當地公安局刑事拘留。
新聞播出後,全鎮譁然:利用夫妻床第之事招財進寶,還是第一回聽說,太不可思議了。陳松茂和陳淑君是何人?他們為何會當眾上演夫妻之事?近日,記者在陳松茂的小百貨店找到了他。
夫妻都有精神病?
今年41歲的陳松茂,1米65的個頭,矮矮胖胖的。
小百貨店位於鎮上一個服裝市場,8平方米左右,出售香水、錢包、鈕扣、童鞋等,生意非常淡。陳松茂無聊地在內走來走去。“我們都是精神病人,我們不知道羞恥”,陳松茂這樣解釋其性表演之事。
丈夫頭部挨過幾棍
1988年,陳松茂與人發生爭執,進而引發鬥毆。他的頭部挨了幾棍,此後,人變得呆呆的,還有點傻。因此,陳松茂娶老婆的事給耽擱下來了。家人焦急萬分,帶著他四處求醫,終於在1991年他痊癒了。第二年,經人介紹,已經32歲的陳松茂認識了29歲的陳淑君,兩人情投意合,同年,他們領了結婚證。
妻子曾受失戀打擊
但很快,陳松茂發現平時溫柔體貼的陳淑君脾氣越來越暴躁,動輒出手打人,有時候行為非常怪異,生起氣來,還用凳子砸玻璃。陳松茂忍不住跑去問岳父,才得知事情原委。原來,結婚前,陳淑君曾跟一個小夥子談戀愛,兩人還偷嘗禁果致陳淑君懷孕。但父親堅決反對這門親事,陳淑君作了百般努力也無法說服父親,後來陳淑君流產了,見此狀,父親只好同意。但那個小夥子已經跟別的姑娘結婚了。陳淑君經受不起打擊,整天瘋瘋癲癲,還喃喃自語,終日沉浸在回憶之中。
陳松茂非常後悔婚前沒有瞭解清楚,想到自己已經患病,他也無力幫助妻子治療。1993年,他向法院遞交了離婚起訴狀。無奈,當時妻子已懷上第一個孩子,離婚之事作罷,兩人在磕磕碰碰中繼續生活。但是,陳淑君並沒有多大改變,發病時還拽著婆婆的頭往牆上撞,用開水燙陳松茂的手臂……1995年,陳松茂無法再忍受陳淑君暴躁的脾氣,決定協商離婚,後來又因種種事情作罷。
提起這個媳婦,陳松茂的母親非常生氣,“她在的時候,我從來都不敢來兒子家,否則老命隨時不保。瘋癲起來還要殺我,別說孝敬老人,就連自己的孩子都經常無端毒打。”“我媽媽經常打我們,很疼很疼。”在旁邊玩耍的陳家兩個孩子叫嚷起來。
貧賤夫妻百事哀?
小百貨店生意虧本
1995年,陳松茂在服裝市場開了家小百貨店,夫妻倆以經營小百貨為生。但從1996年開始,生意開始虧本。到今年1月份,平時的積蓄都已經花光。陳松茂夫妻愁白了頭:兩個孩子上幼稚園要錢,吃飯要錢……
自家屋裏輕鬆賺錢
今年1月上旬,一個朋友在陳松茂家做客時得知其困境,便出價100元,要他們表演閨房之事。兩人商量了一下,當即為其表演。夫妻倆一下子賺了100元,頓時感到這是一條致富之路,就決定以家裏的大床為舞臺,招攬生意。消息傳出去後,上門的人也多起來。要看表演的人一般先到陳松茂的檔口,然後再到他家,看完再付錢。記者隨後來到陳松茂位於市場後面的家,房子大約100平方米左右,廳裏沒有一件傢俱,只是在中央鋪了一張席子,旁邊放著一些衣服和蚊帳,淩亂不堪。地上的瓷磚有十幾塊已經被撬走了,陳松茂說,這是妻子發病的時候打壞的。廚房、房間裏面的窗戶沒有玻璃———“被我老婆打碎了。” 臥室裏面,是陳松茂、陳淑君兩人輕鬆賺錢的“表演舞臺”———大床,上面淩亂地放了些衣服和枕頭,窗簾則完好無損地掛著。
由於陳淑君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記者始終無法與她見面。倒是從其孩子拿出來的一張照片上見到了她。照片上的陳淑君與兩個孩子站在照相館的佈景前,妝上得很濃,還塗了血紅的唇膏,照片裏的陳淑君非常嚴肅地看著鏡頭,眉宇間透出一股兇氣。這就是放下了道德廉恥,與丈夫上演驚世表演的陳淑君?
與陳松茂交談的兩個多小時裏面,陳松茂無數次提到自己是精神病人。但從他的言行舉止來觀察,除了反應稍顯遲鈍外,其智力與常人基本無異。
記者到當地派出所瞭解情況,但該派出所以不宜接受個人採訪為由拒絕了記者的要求。記者也曾致電陳松茂就醫的精神病院,該院以不宜透露病人病情為由拒絕了記者的採訪。
■對話
“我們認錢不認人”
記者:為什麼要做這樣的表演?
陳松茂(以下簡稱陳):家裏沒有錢了。檔口生意很難做,1個月要交130元的租金和水電費。但每個月只能做七八十元的生意。
“做表演一天可賺幾百元”
記者:為什麼不做其他工作偏偏選擇此種表演?
陳:打工每個月只能掙三四百元,做表演的話,每個人收50元,一天就可以賺幾百元了。
記者:你們賺了多少錢?
陳:不知道。都是老婆管的,應該不少。
記者:看的人多嗎?都是什麼人?你們認識嗎?他們怎麼評價的?
陳:挺多的,每天至少一次,一次十幾分鐘。都是些不認識的中年男人。有的說好看,有的說不好看。
記者:你們怎麼表演的?
陳:單獨表演或者兩個人一起。我做些動作,她去買了塑膠的生殖器……(笑起來)
“只要有錢賺就不丟人”
記者:你不覺得這樣做很羞恥、很丟人嗎?
陳:我們是精神病人,無所謂了。只要有錢賺,就不丟人,我們是認錢不認人的。
記者:你口口聲聲說自己是精神病人,但是我看你挺正常的。
陳:(沉默)
記者:為什麼要說自己是精神病人?
陳:(沉默了約10秒鐘)我以前患過精神病,現在已經好了,不過每個月還要打針防止復發。但別人還是把我當精神病人看,瞧不起我。
記者:你老婆是精神病人?你們做過鑒定嗎?
陳:她也是,我沒錢治她的病,但是她現在已經好了。我去汕頭第四人民醫院鑒定過,鑒定書在派出所。我老婆沒有鑒定過(記者致電該醫院,但陳自稱當時給他做鑒定的醫師已在兩年前離開了該醫院)。
“我說自己是精神病人就放我了”
記者:你是怎麼出來的?
陳:我說自己是精神病人,就放我了。
記者:你什麼時候會說自己是精神病人?
陳:碰到事情就說,法律允許精神病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的。
記者:你很熟悉法律?
陳(得意地):懂得一點法律知識。我1978年高中畢業,成績很不錯的。後來還參加自學考試,已經過了5門了。我現在還在看書。
■《刑法》條文
關於精神病人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治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本版撰文/攝影 本報記者羅愛萍
【序號】:5908
| 用戶交流: | 內容糾錯 | 推薦資訊 | 意見建議 | 問題諮詢 | 用戶交流幫助說明 | 直接編輯本頁 |
|
相關欄目: | |
|
相關搜索: |
兩性 , 兩性健康 , 兩性生活 , 兩性故事 , 兩性話題 , 性愛交流 , 前戲愛撫 , 性愛保健
|
|
更多搜索: |
用Google進行更多的站內搜索“兩性知識/性與法/性與法/看我性交,給50元 ”和站外搜索“兩性知識/性與法/性與法/看我性交,給50元 ”。 |
| 用戶留言: |
| 目前暫無留言 |
| 新增留言 |


